职业技术学院数控机床等设备维修改造中标结果
职业技术学院数控机床等设备维修改造中标结果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厦门青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ZZSCGZX[TP]*******的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数控机床等设备维修改造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仪器仪表 | 其他仪器仪表 | 1 | 批 | 国内 | 705000 | 705000 | 华中 | 8181BM、818AT等 | ||||||
合计: | 705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万零伍仟元整元(¥70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2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保证提供的数控机床等设备维修改造项目,符合行业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标准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安装调试前准备工作 中标人必须指定两名工程师专项负责该项目的安装调试工作,直到设备顺利验收。为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工程师必须保障以下工作: 1.保证设备安装场地通电,给设备连接电源(有些设备调试中需要用到气源的要提前跟采购方提出) 2.设备水平的调整,为了设备在验收时精度能达到要求,设备水平是前提 3.清理隔滑动面,接触面防锈涂料。 2)零散部件的组装 在设备运输过程中有些零件是在整机上拆卸下来进行单独包装运输的,因此在调试设备各项功能及精度前必须组装这些零件如:数控柜、电器柜、立柱、气管、气枪、油管等。 3)设备精度及功能的调试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设备进行调试,直到设备精度及各项精度达到国家标准或与用户签订合同的使用要求为止。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工程师必须对用户作简单的培训,让用户了解设备基本情况和注意事项。 4)设备的试运行 在所有设备调试完毕后并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为一个月,若设备在试运行过程中的发生问题,中标人需马上处理,直到所有设备运行正常后,采购方安排时间组织验收工作。 5)设备的验收 设备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相关专家,查看设备的运行情况,设备性能,设备精度,设备功能等是否达到要求。验收完成后设备交付采购人使用,中标人必在质保期内为采购人提供免费服务。。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验收合格后支付95%货款。 |
2 | 5 | 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5%货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质保期满为止。
10、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交付的,则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未交付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壹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60日的,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无故逾期付款,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未交付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壹的违约金给乙方。如甲方确需延长付款时间,应提前告知乙方,在乙方允许期限内付款。。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 乙方: | 厦门青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2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262号3A室之六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雷绍玉 | |
委托代理人: | 郑老师 | 委托代理人: | 雷林秀 |
联系方法: | 133*****288 | 联系方法: | 159*****77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区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4 |
签订地点: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签订日期: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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