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国家抗稻瘟病水稻育种创新(科研)基地建设项目附属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建省三明市国家抗稻瘟病水稻育种创新(科研)基地建设项目附属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建省三明市国家抗稻瘟病水稻育种创新(科研)基地

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FJKJ2018-GC08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国家抗稻瘟病水稻育种创新(科研)基地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已由 三明市农业局 以 明农函〔2017〕8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三明市沙县虬江街道 ;

2.2. 工程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田间机耕路1275平方米,通透围栏410米(含大门、田埂),改造泵站1座,防鸟网室1000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省三明市国家抗稻瘟病水稻育种创新(科研)基地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879082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符合《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4)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文)规定,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闽建办建函〔2017〕33号、(闽建办建函〔2017〕41号)文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将有关责任主体移出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中移出“黑名单”的企业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 纸质 方式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17 日至2018年 11 月21 日,每天 9 时 00 分至 11 时00 分,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可邮购)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汇鑫大厦四层,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189*****555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另售。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5000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可缩写)和招标编号,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  年 11 月 28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汇鑫大厦四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地址:福建省沙县虬江街道办柱源村2号三明市农科院 ,邮编: 3655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唐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汇鑫大厦四层 ,邮编: 365000 ;

电子信箱:kjgczx@163.com

传 真:****-*******

联系人: 邓 工 招标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三明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5989 0028 6310 88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三明市农业局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红岩新村37幢

联系电话: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福建省三明市国家抗稻瘟病水稻育种创新(科研)基地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28日 9:30时

招 标 人

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地址

福建省沙县虬江街道办柱源村2号三明市农科院

联系 人

唐女士

联系电话

****-*******

工期

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中标侯选人

中标单位:福建中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报价:791174元

项目经理:李光龙 证书名称和编号:闽********2399

废标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评标委员会成员:卢芳丰、颜仁、伍志元、陈美珍、陈庆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3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三明市农业局申请核查,电话:****-*******

招标人: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8年1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 创新 育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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