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设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设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1.招标条件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的编号为FJYHZB2018-022的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设计)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榕晋发改审批复(2018)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2.3.工程建设规模:大件垃圾100t/d;园林废弃物60t/d。大件垃圾中进入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规模82t/d,源头分类利用规模18t/d;园林废弃物中进入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规模27t/d,源头分类利用规模13t/d,直接送至生活垃圾协同焚烧厂规模20t/d。
2.4.投资总额:人民币4480万元(暂定,最终以财政审核后造价为准)。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
2.5.2.内容:主要内容为大件垃圾和园林废弃物处置系统的主体工程、配套公用工程等设计;包括(1)总图设计及运输中的场内工程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道路与运输设计、排水设计、管线综合设计、绿化与景观设计、消防和场外工程的收运系统设计、场外道路设计、场外给排水设计、场外电气设计、场外通讯设计等,(2)公用工程中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空调通风与热力设计、电气设计、仪表自控设计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须于2019年6月底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或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具备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3.5.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00 元(含立项、设计任务书、光盘),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或(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或银行保函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6日上午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8.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4480万元(暂定,最终以财政审核后造价为准),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36.41万元(暂定,结算价以项目预算审定价为基数,重新计取,下浮率、系数不变),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地 址:北峰红庙岭垃圾场,邮编:350014;
电 话:139*****121;
联系人:林欣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铜盘路五凤兰庭六期36幢101室
电话:139*****813传真:****-********
联系人: 葛先生、黄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营业厅 ;
帐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131*****040****************;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设计投标保证金”。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点: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电话:****-********
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设计)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招标人决定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修改和补充,本补充通知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答疑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第3.1②条、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第(1)②条的原“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现修改为:“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本项目招标编号修改为:E****************001。原招标编号为FJYHZB2018-022的技术文件封面作废,请已经领取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及时到招标代理公司换领新的技术文件封面。
3、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内容“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设计投标保证金”。现改为:“E****************001”。
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改为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5、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1.2条修改为:35.1.2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设计)
答疑(1)
各投标人:
招标人决定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修改和补充,本答疑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答疑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1.问:《招标公告》中3.3和《投标须知前附表》3.1要求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具备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但《招标公告》中7.2中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到现场核验,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具备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没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前后要求矛盾,请明确。
答:现场递交核验要求改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问:《补充通知(一)》中第3点要求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E****************001,据了解省外部分企业在汇款凭证的备注中要求必须少于19个字符,因此在汇款时无法按招标要求进行备注,此处能否进行修改
答:如确实因字符过长无法备注,可将前面字母省略。
3.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表4:设计人员汇总表中项目主要设计人员只包含6个专业,但《投标须知前附表》3.1中要求专业为7个,此表能否进行修改,请明确。
答:人员由投标人根据要求填报,表格不够可扩展。
4.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增加附表10“近三年企业履约情况表”,而后“近三年企业履约情况表”却标注为附表9,因此“近三年企业履约情况表”为附表几通用本里的“其他需要的提交的材料”为附表几中请明确。
答:“近三年企业履约情况表”标注为“附表10”。“其他需要的提交的材料”为附表9。
5.问:《投标须知前附表》3.1中项目设计人员的专业中有包含总图和自动化专业,资格证中的总图运输与市政电气自控是否分别属于专业中要求的总图和自动化专业
答:是。
6.问:招标文件是否能提供word版本给投标人,以便于制作标书
答:否。
7.问:《通用本》商务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里设计费组成里能否就填写一个总价,项目明细中的基本设计收费和其他设计收费报价用“/”填写。以及本项目未涉及勘察,勘察费中需填写的能否用“/”填写。
答:请按通用本格式填写,但涉及勘察、勘察费中需填写的可用“/”填写。
8.问:《附录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第一条补正后内容中要求技术文件正本需盖执业专用章,投标文件资格条件中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具备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要求的职称人员没有执业专用章,是否可以只提供职称证
答:如无执业专用章,可不盖,但须提供设计负责人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
招标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设计)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请还未换领新的技术文件封面和CAD地形图的投标人及时到招标代理公司换领。
招标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设计)
补充通知(三)
各投标人:
招标人决定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修改和补充,本补充通知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答疑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及之前发布的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1、本项目的技术文件封面将以附件形式上传,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原发布的书面技术文件封面作废。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打印导致投标被拒绝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CAD版红线图也以附件形式上传,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
3、本项目截标、开标时间改为2018年11月9日上午09时45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设计)
补充通知(三)
各投标人:
招标人决定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修改和补充,本补充通知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答疑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及之前发布的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1、本项目的技术文件封面将以附件形式上传,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原发布的书面技术文件封面作废。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打印导致投标被拒绝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CAD版红线图也以附件形式上传,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
3、本项目截标、开标时间改为2018年11月9日上午09时45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设计)
补充通知(四)
各投标人:
招标人决定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修改和补充,本补充通知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答疑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及之前发布的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1、本项目截标、开标时间改为2018年11月9日上午11时3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设计)
流标公示
一、招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招标人联系电话:林欣 139*****121
招标人联系地址:北峰红庙岭垃圾场
二、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葛先生139*****813****-********
联系地址:福州市铜盘路五凤兰庭六期36幢101室
三、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设计)
四、中标候选人名称及其投标报价:无。
说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流标。
五、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0日至2018年11月13日
招标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
招标失败公示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设计)
招标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建设规模:新建垃圾坝、飞灰填埋库区、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库区、环库道路、调节池等,设计处理规模为(飞灰固化稳定化后210吨/天、应急生活垃圾12.6万吨/年),项目总投资为20199.22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失败原因(请在相应类别前的括号中打上“√”,并按类别填写相应内容)
()2.1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少于3个
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至提交截止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少于3个。
()2.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
本招标项目于/年/月/日/时在/进行资格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
(√)2.3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
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9:45时,至投标截止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
()2.4 所有投标文件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本招标项目于/年/月/日/时在/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专家评委:/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K = /,C =/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及理由 | 备注 |
/ | / | / | / | / |
()2.5 其他原因
/
3、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6日。
4、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办公地址:北峰红庙岭垃圾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1395028812
传真:/,联系人:林欣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铜盘路五凤兰庭六期36幢101室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联系人:葛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日期:2018年11月13日
2018-11-09
在第五开标室
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设计)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K = %
2018-11-26
至2018-12-28
福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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