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信息化监管系统中标结果
生猪屠宰信息化监管系统中标结果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生猪屠宰信息化监管系统项目(GZIT2010-ZB0119)中标公告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于2010年5月13日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生猪屠宰信息化监管系统项目(项目编号:GZIT2010-ZB0119)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生猪屠宰信息化监管系统项目。
三、项目编号:GZIT2010-ZB0119。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以下两个子项目,投标人可以分别兼投两个子项目,可兼中。兼投各子项目者必须对子项目分别报价。
子项目1: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子项目
在现有肉品监管系统基础上,建设面向部门监管的涵盖生猪生产源头管理、生猪交易销售、生猪集中屠宰、冻鲜肉品市场销售和机团单位用肉全过程的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包括:建设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应用系统;建设一个市级肉品质量可追溯数据中心;改造原有的冻鲜肉品监管客户端;新建农贸(肉菜)市场肉品溯源电子秤应用;新建生猪交易及屠宰视频监控系统与监控中心。
子项目2:屠宰监管技术支撑系统子项目
在市政务外网环境中建设面向行业管理的集资质管理、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辅助决策等功能为一体的,供市、区(县级市)、街(镇)三级有关监管部门使用的屠宰监管技术支撑系统,实现包括农业、卫生、质检、教育、旅游、食安办、屠宰主管部门等的业务联动、系统联网、监管信息互通和共享,并通过公众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生猪产品信息,实现屠宰行业信息化监管;在互联网建设一个具有法律法规信息、奖罚信息、行业动态信息、肉品质量预警信息、公示发布和肉品质量安全信息查询功能的公众服务平台。
(二)实施地点: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地点。
(三)工期要求:子项目1:(1)必须在2010年7月前完成项目第一阶段实施内容,试运行3个月且达到既定建设要求后办理系统部分功能节点验收手续;(2)在2011年7月前完成项目第二阶段的实施内容,试运行3个月且达到既定建设要求后办理项目终验手续。子项目2:(1)必须在2010年7月前完成项目第一阶段实施内容,试运行3个月且达到既定建设要求后办理项目初验手续;(2)在2011年7月前完成项目第二阶段的实施内容,试运行3个月且达到既定建设要求后办理项目终验手续。
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期:2010年5月13日;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网和我中心网站。
七、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10年6月3日。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2楼第二会议室。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林穗、曾文河、何惠研、梅登华、姜灵敏、陈燕国、张锦增。
八、中标信息
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
子项目1: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市泰富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天河软件园建中路16号三楼。
(三)中标金额:7,395,000.00元;中标服务费金额:46,222.00元。
子项目2: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市泰富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天河软件园建中路16号三楼。
(三)中标金额:1,928,000.00元;中标服务费金额:17,939.00元。
中标供应商可在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交已交纳中标服务费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帐单原件。
中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送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
款项来源:GZIT2010-ZB0119-1、2。
九、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00-5:30时。
采购人联系人:董倩莹;联系电话:********901-811。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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