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凤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凤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技术服务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凤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FCG-F*******/czcg201810-18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1日

开标日期:2018年11月27日15时0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第四测绘院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龙河路2号

中标金额:伍拾玖万伍仟捌佰陆拾元整(59586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附件清单

评审委员会名单:盛树长、张明奎、何俊芳、衡孝舜、刘从祥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民政局

地址:滁州市凤阳县长秋路

联系人:李玮

联系方式:138*****841

招标机构名称: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三幢2单元11层

项目负责人:陈涛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2018-2019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类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2100元):9250元

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1月29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凤阳县民政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凤阳县长秋路,联系电话:138*****84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凤阳县民政局

代理机构: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

1、凤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技术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2、凤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技术服务项目交易文件

3、分项报价清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地名普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