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悦湖城亮化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古井悦湖城亮化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安徽古井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古井悦湖城亮化工程施工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机构 |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中心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29日13时30分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普罗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2元 综合得分:94.70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童宗兵 注册编号:皖********1076 第二中标候选人:神州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0元 综合得分:94.28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付元福 注册编号:苏********0808 第三中标候选人:大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2元 综合得分:90.82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曾康 注册编号:粤********73700 |
公示时间 | 2018年11月30日—2018年12月3日 |
发布媒介 | (www.ahtba.org.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古井集团官网(www.gujing.com)、古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 gujinggong.cn/custom)上同步发布。 |
提出异议的渠道 及方式 |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中心提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 |
备注 |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地址; (三)被异议人名称; (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二)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四)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五)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
标签: 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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