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社会车辆租赁企业补充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旌德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社会车辆租赁企业补充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旌德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社会车辆租赁企业补充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JDX-CG-GK-2018-06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8日

采购日期:2018年11月29日9时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捷顺运营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旌德县客运总站

成交金额:统一折扣率90%,服务期3年。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统一折扣率)

1

旌德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社会车辆租赁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1

90%

评审委员会名单: 胡小云、许新兰、翟利民、徐喆、孙婉婉

招标人名称:旌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180*****130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泾县财富大道财富家园1幢12号

项目负责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52*****883

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收费金额:11000.00元

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1月30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旌德县旌阳镇、安徽省泾县财富大道财富家园1幢12号,联系电话:180*****130152*****88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旌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

附件:****************2.doc">(招标文件)旌德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社会车辆租赁企业补充采购项目(二次).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企业 车辆租赁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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