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生营养餐大米和食用油中标结果

教育学生营养餐大米和食用油中标结果

依据吉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函,吉安金庐陵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2018年11月27日在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吉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大米和食用油采购”【赣庐采2018DZH034号-3】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因多次招标失败,经采购办批准,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评标工作已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推荐,采购人确认,现公告如下:


A包

采购项目编号

吉购2018F********5

采购人(单位)

吉安县勤工俭学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7*****431

中标供应商

吉安县振兴粮食加工厂

供应商地址

吉安县官田乡漱石村

主要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大米

吉安县振兴粮食加工厂/晚籼米,质量达GB/T1354-2009二级标准

无霉变,无杂质,一年内新粮

中标单价(元)

205.00元/50kg(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B包

采购项目编号

吉购2018F********4

采购人(单位)

吉安县勤工俭学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7*****431

中标供应商

遂川县农家鲜农产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遂川县工业园区东区

主要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花生芝麻调和油

井岗绿宝/非转基因食用油,质量达到SB/T10292-1998、GB2760-2014、GB2761-2011、GB2762-2012标准

中标单价(元)

88.5元/10斤(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一、大米、食用油配送、验收

1、米、食用油每月配送2-3次(配送至所有各校(含村小和教学点))

2、中标供应企业必须建立大米、食用油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大米、食用油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确保大米、食用油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每次配送食品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及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并开具大米、食用油三联配送单,并须由学校验收人员与采购人共同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食堂。

二、其他约定: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

吉安金庐陵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大道6号

代理联系人

曾先生/女士

联系电话

********256

评标委员会名单

万凤福 李龙如 刘啟建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5日

中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28日

本项目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吉安金庐陵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标签: 食用油 大米 学生营养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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