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县推进示范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中标公示
吉安县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县推进示范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中标公示
吉安县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县推进示范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中标公示
吉安县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县推进示范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于2018年11月30日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专家评审意见,现将排序前三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第一名:江西夏氏春秋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沈丹丹(建造师),设计负责人:戴伟华(注册环保工程师),施工技术负责人:谢冬根(高级工程师),施工员:陈星。安全员:刘汉君。质量员:胡璐。材料员:戴雨霏。
第二名:香山红叶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李夫苓(建造师),设计负责人:胡伟(注册环保工程师),施工技术负责人:蒲冬良(高级工程师),施工员:魏菲菲。安全员:温若帅。质量员:申阳。材料员:闫秀一。
第三名: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盖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兰云(建造师),设计负责人:彭伟(注册环保工程师),施工技术负责人:邓军龙(高级工程师),施工员:周海锋。安全员:丁克佳。质量员:张祎萍。材料员:宗燕娜。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5日(三个工作日)。
如对本公示中标候选人有异议,投标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业主)提交书面异议书;如对业主的答复不服,可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向县公管办(县发改委)和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异议书、投诉书必须有授权、基本事实、有效线索、相关请求及主张和相关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或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受理异议和投诉的单位及联系电话:
吉安县公管办(县发改委):****-*******
吉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吉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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