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课堂升级改造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同步课堂升级改造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同步课堂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同步课堂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1811-01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6日
开标日期:2018年11月28日15时0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商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643号金徽阳光大厦2603室
中标金额:叁拾肆万伍仟元整(345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同步课堂升级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 马之通(组长)、蔡夕超、潘永松、易克传、周永明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第三中学
地址: 滁州市凤阳县
联系人:何主任联系方式:173*****861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定远县京东国际大厦A座
项目负责人:王工联系电话:139*****627
收费标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滁招管[2014]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5990元(含专家评审费)
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3日(3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定远县京东国际大厦A座。联系电话:139*****62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凤阳县第三中学
代理机构: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
窗体底端
附件:
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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