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然吉天葬台(一期)焚烧炉中标结果

加然吉天葬台(一期)焚烧炉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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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ZDZB-CDCG-18110
采购方式: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公告卡若区城关镇加然吉天葬台(一期)焚烧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卡若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卡若区城关镇加然吉天葬台(一期)焚烧炉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ZDZB-CDCG-18110

2、项目名称:卡若区城关镇加然吉天葬台(一期)焚烧炉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遗物焚烧炉(配尾气处理设备)1套(包括设备购买、安装、调试、检测、进度和质量控制、技术资料提供、验收配合、人员操作培训、系统维护、售后维修、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预算控制价:130.00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纳税的相关票据以及企业相关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应声明)。

5.2基于本项目的特定条件:

(1)具有中国殡葬协会颁发的遗物焚烧炉《质量证书》、尾气处理设备《二噁英控制检测合格证书》,且营业执照经营分类中必须包含所投标段中所列产品的类别(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厂家加盖鲜章(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均须在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具体供货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承诺函)。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查询截图);提供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5.3本项目不授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自2018年12月4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10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本公告第5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鲜章(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到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昌都市粮食局2栋2单元2-9-21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4日15时30分;

8.2递交地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卡若区人民政府

地址:昌都市卡若区生格村

电话:唐先生

联系人:136*****099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粮食局2栋2单元2-9-21室

邮 编:854000

电 话:183*****362

联系人:刘春明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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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焚烧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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