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达茂旗百灵庙镇越世农业经济专业合作社民族食品加工基地设备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达茂旗】达茂旗百灵庙镇越世农业经济专业合作社民族食品加工基地设备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达茂旗百灵庙镇越世农业经济专业合作社民族食品加工基地设备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达茂旗百灵庙镇越世农业经济专业合作社民族食品加工基地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8265号
评审日期:2018年12月04日
公示日期:2018年12月04日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1.投标人应为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达茂旗百灵庙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百灵庙镇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9号楼2009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34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
项目负责人:郝在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8年12月04日298,950.00包头市弘朗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昆区团结大街13号街坊新德园3-506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贺文,宋俊杰,王娅芳,张晋国,张磊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达茂旗百灵庙镇人民政府、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 食品加工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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