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18-556检测仪器结果公示

[招标]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18-556检测仪器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18-556招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确定的拟定候选人等信息公示如下:

北京中汇达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包件号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中标单价

(不含税价)

中标总价

(不含税价)

税率

价税合计

1

烟尘测试仪


3

75000

225000

16%

261000

2

测温仪


2

7000

14000

16240

3

BOD测定仪


1

31000

31000

35960

4

COD测定仪


1

33000

33000

38280

5

CO测定仪


1

20000

20000

23200

6

气相色谱仪


1

138000

138000

160080

7

压力灭菌锅


1

5000

5000

5800

8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与火焰)


1

305000

305000

353800

9

振动仪


1

8000

8000

9280

10

噪声分析仪


1

11000

11000

12760

合计


790000


916400

公示自2018年12月5日至12月7日止3天;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处监察科投诉,如有违规违纪问题也可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处投诉。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处:

市电:****-******* 路电;081-42529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

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115号

邮编:010050

异议受理程序:

异议须以函件形式传真至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处监察科。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合理有效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受理电话:****-******* 传真:****-*******


标签: 检测仪器 呼和浩特 铁路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