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材料采购项目中标结果

实习材料采购项目中标结果

一、项目名称:实习材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JD201065J1-109(重) ****-********3109(重)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10年6月8日至2010年6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
五、竞标截止时间:2010年6月18日上午9时
六、成交公告时间:2010年6月22日—2010年6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七、成交结果:
分标 成交人 成交金额
A 南宁市贝利德机电经营部 壹万陆仟伍佰玖拾捌元整(¥1,6598.00)
B 南宁市佳米百货经营部 壹万叁仟零捌拾伍元整(¥1,3085.00)
C 南宁市贝利德机电经营部 壹万玖仟柒佰壹拾陆元整(¥1,9716.00)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刘映萍、周惠、何洪波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蒋永东、顾鹏昆 联系电话:****-*******
十、采购单位:广西二轻工业技工学校
十一、说明: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区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区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区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刘工)  FAX: ****-*******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
(6)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自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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