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至威信(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SBJC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流标)
叙永至威信(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SBJC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流标)
叙永至威信(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叙永至威信(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7]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叙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四川叙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项目起于泸州市叙永县正东镇普站附近,与纳黔高速公路相接,经长秧、枧槽、长坝、分水至下河,止于昭通市威信县,与叙永至威信高速公路云南境段相接。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全长35.335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隧道建筑限界10.25*5.0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线共设置桥梁14148.11米/31座,其中特大桥2985.25/2座、大中桥11162.86/29座(包含互通主线桥)、设置隧道5153米/9座。共设置普站(枢纽)、营山、枧槽、分水等4处互通式立交,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3处(分别是营山、枧槽、分水)。同步建设互通立交连接线3条,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2.2技术标准: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梁与路基同宽,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隧道建筑限界10.25*5.0米。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执行。
2.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叙永至威信(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水利厅于 2016年7月25日以“川水函[2016]973 号”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叙永至威信(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所在工程建设区及直接影响区水土保持监测,共划分为 SBJC 一个标段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依照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含变更、补充文件及批复),制订《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全面及时地掌握工程施工准备期、建设期和自然恢复期水土保持情况,为制定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提供依据;
(2)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变更文件中要求的监测内容、方法、频次及点位布设和时段,对本项目准备期、建设期和自然恢复期重点场所实施水土保持监测,提供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所需的影像资料及其分析结果。
(3)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形成评价报告报送发包人及行政主管部门。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发包人,并提出相关整改建议。
(4)参与配合各类检查工作,协助发包人水土保持对外协调;
(5)配合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开展准备期、建设期和自然恢复期水土保持的现场工作,配合水土保持验收技术评估,并及时提交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所需的监测资料。
(6)发包人要求的水土保持监测其他事项。
监测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之日止。预计监测服务期 61个月,其中准备期1 个月,建设期 36个月,自然恢复期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资质要求: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二星级及以上证书。
(3)业绩要求:近5 年(自 2013 年9月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公路或铁路项目(含在建)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业绩。
(4)相应的财力: 2017年度财务净利润≥0;
(5)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7)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8)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9)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在开标评标期间,由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协助评标委员会进行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通过资格审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与承担施工承包任务的投资人和施工分包单位均不得存在3.3款规定的关系。否则,其投标将予以否决。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 6日~2018年12月 4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http://www.scggzy.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和通知书(如果有)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http://www.scggzy.gov.cn/)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上午8:30-9: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 4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http://www.scggzy.gov.cn/)媒体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8.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或现金形式交纳。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并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交纳时间以招标人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9.1公示制度:
9.1.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3)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各投标人上述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http://www.scggzy.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17]29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发[2017]29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四川叙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叙永县叙永镇和平大道260号领南尚品3幢
联 系 人:阎先生
电 话: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叙永至威信(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SBJC | ||
项目业主 | 四川叙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137*****023 |
招标人 | 四川叙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7*****02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开标地点 |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18-12-04 09:00:00 |
公示期 | 2018-12-07 至2018-12-11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
第二名 | ||||
第三名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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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四川金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文件没有“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的要求 | 投标文件没有“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的要求 | / |
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文件没有“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的要求 | 投标文件没有“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的要求 | / |
四川嘉源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文件没有“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的要求 | 投标文件没有“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的要求 | / |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 | 投标文件没有“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的要求 | 投标文件没有“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的要求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姓名:胡鹏 单位:四川中环工程设计咨询公司 姓名:张迎华 单位:四川武通路桥工程局 姓名:王荣萍 单位:四川鑫海造价事务所 姓名:阎科 单位:四川叙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姓名:赵琳琳 单位:成都新高咨询公司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行业主管部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 联系电话:***-******** | ||
其他类别: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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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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