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侯选人公示更正公告]怀远县公安局购置智能枪柜项目中标更正公示皖C-2018-HY-CG-Z-094
[中标侯选人公示更正公告]怀远县公安局购置智能枪柜项目中标更正公示皖C-2018-HY-CG-Z-094
怀远县公安局购置智能枪柜项目(皖C-2018-HY-CG-Z-094),此前中标公告中第一中标候选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县公安局核实并研究后,现废除“济南融霄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资格,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警泰安警用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并重新公示。
1、项目名称: 怀远县公安局购置智能枪柜项目
2、项目编号: 皖C-2018-HY-CG-Z-094
3、采购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智能弹药柜、智能手枪柜、智能长枪柜、智能枪弹综合柜、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软件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设备的制造(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集成、维护、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4、合同履行日期:2018年12月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240.08万元
7、采购公告日期:2018年7月25日
8、开标日期:2018年8月16日上午9:00
9、评标委员会成员:陈礼松(主任评委)、吴君 、赵坤、李广金、吴延超
10、招标单位名称:怀远县公安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吴延超;联系电话:150*****866
1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13层南
项目负责人:管吉喆,联系电话:181*****525
12、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项目规定的7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并包含在报价的单价及合价中,不单独列项。收费金额:13100.00元。
13、公告期限: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7日
14、中标(成交)人:
名称: 安徽警泰安警用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星辰花园B座2808
中标金额: *******.00元
质量:合格
业绩:/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13层南,联系电话:****-******* 181*****525。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anhuijianxing@163.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公示单位:怀远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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