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频识别智能交通管理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数据机房建设工程预中标结果
射频识别智能交通管理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数据机房建设工程预中标结果
(公示期: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10日)
项 目 名 称 | 射频识别智能交通管理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数据机房建设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91195 | |||||||||
招标人 | 重庆市城投金卡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南京恒天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成都三零盛安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南京恒天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1252.743830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 重庆市城投金卡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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