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PYGP-2018-C-1016)成交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PYGP-2018-C-1016)成交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18-C-1016)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机关 委托,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PYGP-2018-C-1016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21.6天津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睦南道151号B座104、106室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安保服务外包(1)安检岗,门卫岗。(2)保安班长1名。(3)班次:1班次。(4)人数要求:6人。1、主要工作职责(1)安全检查,内保安全,防火、防盗、防破坏,治安防范。(2)防止第三方侵害甲方安全。(3)维护甲方工作及门前秩序并做好安全记录。(4)应急响应。2、供应商职责(1)对保安员岗前培训,(公司纪律,客户制度,《保安员服务管理条例》,《突发事件预案》,防火,防恐,法律知识文明服务。(2)保安员要求:①政审合格,品行良好。②持证上岗(公安机关下发的保安从业证)。③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病、无残疾。(3)为保安员配发全国统一制式保安员服装(或甲方认可的制式服装),配发警具(武装带、辣椒水、警棍等)。(4)保安公司对岗点服务人员检查指导工作,确保服务人员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5)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6)保安公司制定奖惩制度及日常培训。(7)保安公司承担与保安员产生的劳务关系的相关事宜,保安员与采购人无劳动关系。3、采购人职责(1)相关管理制度。(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同时具备管理权责。(3)采购人提供工作场所及办公生活用品。(4)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提供开票信息。4、双方协商签订合同。提供一年安保服务1.021.621.6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志强,王宝珠 赵辉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赵老师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7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工:********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4号楼191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我司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按收费标准计算。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324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机关、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PYGP-2018-C-1016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定稿.pdf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

标签: 外包 安保服务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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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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