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审计局关于区科学技术局局长沈文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萧山区审计局关于区科学技术局局长沈文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萧审公告〔2018〕10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和萧山区政府第445号审计任务书,萧山区审计局自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1月17日,对沈文珍同志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区科学技术局(区科技局)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区科技局2014年度收入472.31万元,支出524.9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52.64万元,当年收回结余200万元;2015年度收入790.94万元,支出817.6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6.73万元,当年收回结余1.56万元;2016年度收入605.41万元,支出620.4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45.5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沈文珍同志在担任科技局局长期间,坚持以创新发展为引领,引导推动全区科技创新工作取得实效,我区成功入选浙江省首批创新型试点城区、科技金融结合示范区。

一是抓创新平台建设与科技合作深化。全力推进科创园建设与孵化平台,依托科创园平台积极打造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业孵化平台,努力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产业链科技孵化培育体系;积极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创建共建载体,推动科研院所与民营资本结合,共建合作平台,实现科技成果转化。

二是抓科技服务提升与政策服务引导。制定出台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支持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驱动推进科技创新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科技创新政策,促进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向新兴产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集中。

三是抓科技管理规范与内部管理。积极与区级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重大决策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经费支出坚持财务“一支笔”审批;完善科技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机制,采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完善科技项目评审、实施、检查、评估等环节流程。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社会购买服务管理有待规范。部分委托事项没有集中招投标,部分合同或协议签订不够规范,缺少款项支付方式等要素。

2.部分费用支出不够规范。部分会议费用结算滞后,部分支出无明细清单。

3.科创园运营及绩效不够理想。科创园认定比例不高、部分运营不正常;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有待规范,2016年末科创园备案登记中小微企业中已注销、搬离、停工、未落户等企业占24.52%。

4.下属单位监督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科技服务中心体制有待理顺并存在无偿使用生产力促进中心资产情况。二是科技服务中心经费支出不够规范。

三、审计处理意见建议及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萧山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规范经费支出、加强扶持资金管理、加强科创园管理、加强下属单位监管等建议,区科技局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并采纳审计建议,积极落实整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动态管理,督促各科创园运营主体建立入驻企业准入评估机制、园区内企业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完善优化科创园企业备案系统,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认定中增加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审环节。二是出台《内部控制制度》,对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合同管理与验收、机关财务等方面予以规范。三是正在妥善处理科技服务中心体制机制问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 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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