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土地资源调查中标结果
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土地资源调查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乙方: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ZTH[GK]*******的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土地资源调查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1 | 项 | 国内 | ******* | ******* |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 [350200]ZTH[GK]*******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佰陆拾捌万元整元(¥*******.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城市地理国情监测于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于2019年3月15日前完成并获得调查初始数据汇总提交于监理单位;第三次国土调查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统一时点数据汇总。;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12号;
4.3交付条件:按合同规定的验收要求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甲方委托乙方调查区域为招标文件中第三标段集美区,面积约274平方公里。调查内容:依据国家统一下发的遥感影像和变化图斑提取信息,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城市地理国情监测调查任务,建立三调数据库并完成成果汇总与分析。。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成果资料经省级检查,并通过国家的核查与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按合同规定的支付要求执行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有效期:2020年6月30日。
10、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费用时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将不退还质量信誉保证金。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返工费用自行承担,负责及时补救直到验收合格为止。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所有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协调,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4.1执行技术标准:(1)《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3)《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2009;(4)《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5)《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 式》GB/T20257.1-2007;(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 17941-2008;(7)《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8)《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9)《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10)《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11)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福建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厦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12)《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做好2018年城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的通知》(闽测绘[2018]12号);(13)厦门市2018年城市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设计书。14.2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1)外业调查成果①原始调查图件;②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地籍测量原始记录;③土地权属调查有关成果;④数据成果;⑤土地分类面积数据;⑥土地权属信息数据;⑦城镇村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⑧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2)图件成果 ①土地利用现状图件;②土地权属界线图件;③城镇村土地利用现状图件;④耕地坡度分级等专题图件;⑤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等专题图件、图集;⑥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3)文字成果①各行政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②各行政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③各行政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④各行政区城镇村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⑤各行政区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等专项调查成果报告;⑥各行政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报告及检查报告。(4)数据库成果形成集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等内容为一体的区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主要包括:①区级土地利用数据库;②区级土地权属数据库;③区级多源、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④区级各项专项数据库;(5)城市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按照《厦门市2018年城市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设计书》要求(按标段)提供:①厦门市2018年城市空间综合监测数据(边界数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综合交通网络设施);②厦门市2018年城市空间综合监测统计数据(.xls格式);③厦门市2018年建成区空间分布图。④厦门市2018年建设用地空间分布图;⑤厦门市2018年城市建设用地空间分布图。⑥城市地理国情监测项目设计书;⑦城市地理国情监测项目专业技术设计书;⑧城市地理国情监测项目监测报告、工作报告、技术报告;⑨质检报告;⑩验收报告(监理标段牵头,其他标段配合)。14.3合同款项: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招标控制价”规定:本项目推荐4家中标人。投标人参加投标意味着承诺有能力可承担各标段的工作,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标段金额大小推荐中标人:即综合得分第一名的推荐为第一标段中标人;第二名的推荐为第二标段中标人;第三名的推荐为第三标段中标人;第四名的推荐为第四标段中标人。各标段中标价为中标人的投标总价除以总招标控制价乘以本标段的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总价÷总控制价)×标段控制价。项目总价款:*******÷*******×*******=*******.2元,壹佰叁拾玖万伍仟陆佰柒拾柒元贰角整。14.4支付方式:中标人与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中标标段合同价的10%作为质量信誉保证金。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质量信誉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中标标段合同价的53%的首付款作为启动资金。剩余项目款待项目按计划完成城镇村庄土地利用调查(由监理单位核对并书面证明)后于2019年上半年付清。项目在国家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申请,于30日内质量信誉保证金全额退返中标人。14.5其他约定:(1)本项目为国家统一行动项目,投标人必须承诺随着国家、省级调查、监测主管部门对各项规定与规范的调整而调整,满足国家与省 级调查要求,不再提出追加项目款之要求。(2)采购人依托厦门市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组成“技术质检组”作为技术与质量监督管理单位,各标段中标人应服从工作指导。(3)乙方应接受技术与质量监督管理单位对本项目实施的全程质量、进度检查、监督指导。(4)乙方遇到问题首先与监理单位沟通,建立业务协商机制,同时报告技术与质量监督管理单位,研究确定解决方案。14.6 未尽事宜: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 乙方: |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18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3号通宝大厦20D |
单位负责人: | 郭俊胜 | 单位负责人: | 刘常新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59*****090 | 联系方法: | 陈忠林135*****658 |
开户银行: | 工行鹭江支行 | 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厦门税保支行 |
账号: | ****************860 | 账号: | ****************0125 |
签订地点:厦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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