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尼龙复合材料工程实验中心(二期)b包1中标结果
先进尼龙复合材料工程实验中心(二期)b包1中标结果
平顶山学院先进尼龙复合材料工程实验中心(二期)b包复评结果公示
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学院的委托,就平顶山学院先进尼龙复合材料工程实验中心(二期)b包进行竞争性谈判,首次谈判结果公示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复评日期为2018年12月7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说明:
1、采购项目:平顶山学院先进尼龙复合材料工程实验中心(二期)b包
2、采购编号:pzc2018-1224bg-70741
3、项目内容:导热仪(进口)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125万元
二、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发布媒体及日期: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于2018年9月7日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已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9月19日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复评日期:2018年12月7日
评标小组成员:蔡海旺、李金蒿、熊振需、董军、侯延民
四、复评原因
河南尚科仪器有限公司质疑河南福斯泰克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有两项内容不符合竞争性谈判参数要求:导热仪须为激光导热仪。
五、复评内容信息
1、此项质疑不成立,其理由如下
(1)谈判文件中货物要求是进口导热仪,并未要求必须为激光导热仪。
(2)根据谈判文件第12页、第6.4项明确要求:“货物与谈判文件规定要求不一致时,应说明偏离情况,本项规定说明所有参数是可以偏离的,也就是说铷玻璃激光”可以被“氙灯”取代,但前提是必须是正偏离。河南福斯泰克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在偏离表中已做出正偏离响应,且在响应文件第111开始用三页内容详细阐述了具体内容,均优于谈判文件中参数规定,故此项质疑不成立。
2、氙灯脉冲能量最大值为10j
针对河南福斯泰克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6.技术参数偏离表(p8)中明确描述参数:脉冲能量可调,最大值20j,河南尚科仪器有限公司通过查阅netzsch公司德国总部官网关于“lfa 467ht hyperflash型导热仪”的相关产品技术指标,并提供了其官网公布的相关截图,认定该型号设备脉冲能量可调最大值为10j。复审评标委员会就此向河南福斯泰克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发出相关质疑函,该公司在要求时间内未作出答复。
故认定河南福斯泰克仪器设备有限公司针对此项参数的响应为负偏离,其响应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第12页6.4之规定,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本次竞争性谈判只有一家符合响应条件,本次谈判失败。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学院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南段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女士
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火车站西侧良基地产5楼586室
电话:****-******* 0375—*******
邮箱:hnhyjszx@163.com
各有关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后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平顶山学院或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公示期: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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