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大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项目成交公告(分散采购)
丽水市人大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项目成交公告(分散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的委托,对其丽水市人大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于2018年12月10日上午09:45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议。经采购人确认,将招标结果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编号:浙大采招E2018 330号
2.采购项目:丽水市人大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项目
3.采购内容:丽水市人大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
4.采购单位:丽水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
5.成交人及成交价:
标项 | 标项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总价 | 备注 |
一 | 丽水市人大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项目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 详见附件:中标供应商公告 | 492000元 |
6.合格投标人:1家
7.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8.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叶勇武、陈渭滨、胡必君
9.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丽水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
联系人:何沪彬 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括苍路289号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波军 联系电话: ****-*******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10.公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1.本公告发出一个工作日即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2.其他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丽水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1日
*******-4d4b-f811-0bdb-********e543" target="_blank">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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