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重)成交结果公告成交公告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重)成交结果公告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重)成交结果公告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富川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12日11:26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12月04日 | 成交日期 | 2018年12月11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何衍花、潘玫、李铖(业主评委) | ||
总成交金额 | ¥1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富川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富川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先生,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交警大队斜对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小姐,电话:****-******* |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重)成交结果公告”项目(项目编号:FCCG2018货字337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CCG2018货字337号
项目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重)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先生,电话:****-*******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交警大队斜对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小姐,电话:****-*******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FCCG2018货字337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2月04日
成交日期:2018年12月11日
总成交金额:145.0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贺州市康帆科技有限公司 | 贺州市八步区姑婆山大道121号 | 145.00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980号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衍花、潘玫、李铖(业主评委)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采购预算金额为*******元,采购内容为深度透化治疗系统1台、阴道分泌物分析仪1台、经皮黄疸仪2台、输液泵2台、双通道注射泵5台、新生儿专用监护仪5台、除颤监护仪2台。
五、发布竞标公告时间: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7日
六、竞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下午15时整
七、结果公示日期:2018年12月12日
八、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贺州市康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姑婆山大道121号
成交金额:壹佰肆拾伍万元整(¥1,450,000.00)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采购预算金额为*******元,采购内容为深度透化治疗系统1台、阴道分泌物分析仪1台、经皮黄疸仪2台、输液泵2台、双通道注射泵5台、新生儿专用监护仪5台、除颤监护仪2台。
五、发布竞标公告时间: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7日
六、竞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下午15时整
七、结果公示日期:2018年12月12日
八、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贺州市康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姑婆山大道121号
成交金额:壹佰肆拾伍万元整(¥1,450,000.00)
七、其它补充事宜
十、采购人:富川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联系人:孙先生,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交警大队斜对面,联系人:李小姐,电话:****-*******;监督部门: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
十一、说明: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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