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城区道路及停车场停车运营服务特许经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城区道路及停车场停车运营服务特许经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宣城市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城区道路及停车场停车运营服务特许经营采购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8年12月12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城区道路及停车场停车运营服务特许经营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GS-CG-CS-2018-00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8日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2018年12月11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浙江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
上交分成百分比:10.5%
磋商文件、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载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朱秀英、刘淑桂、汪小逸、周雪琴、王恒(采购人代表)
采购人:宁国市国泰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479
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002、2002号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收费金额:25000.00元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1日(20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21日止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ngzfcgk@163.com),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139*****479。
若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事实依据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
3、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7、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宁国市国泰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9001.doc">成交通知书.doc
****************0002.doc">附件-评审得分排序表.doc
****************8003.zip">停车服务磋商文件.zip
****************7004.doc">主要成交标的,服务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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