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GXZC2018-G1-20238-GXJHB分标中标结果的质疑答复函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GXZC2018-G1-20238-GXJHB分标中标结果的质疑答复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采购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行政区域桂林市公告时间2018年12月12日17:18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22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鑫龙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余鑫龙,****-*******
附件:
附件120238中标结果质疑.pdf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师范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8-G1-20238-GXJ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鑫龙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鑫龙,****-*******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质疑人:桂林市昆发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良辉

委托代理人:叶柳丽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南一路14号兴进广场11#1-8-12号房

电话:130*****933

贵公司关于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GXZC2018-G1-20238-GXJH B分标中标结果的质疑函,我们已于2018年11月30日下午14时51分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受理。针对你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查,现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逐项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详见附件质疑函。

质疑1的答复: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我公司高度重视,经认真调查核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并无实据,官网所提供产品型号以及相关性能参数只是市场参考,不能单凭官网就认定虚假应标;经与生产厂家核实,网站上所列参数为旧款设备参数,未进行及时更新。并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设备参数证明函,该公司所生产的型号为QuantaMaster 8000的稳态瞬态荧光光谱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要求,对于质疑内容需提供支持质疑内容的证明文件或相关证据材料,而贵公司只是单方面通过官网就断定虚假应标,缺乏事实依据。现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不成立,给予驳回处理。

质疑事项2:详见附件质疑函。

质疑2的答复: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我公司高度重视,经认真调查核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并无实据,官网所提供产品型号以及相关性能参数只是市场参考,不能单凭官网就认定虚假应标;经与生产厂家核实,网站上所列参数为旧款设备参数,未进行及时更新。并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设备参数证明函,该公司所生产的型号为QuantaMaster 8000的稳态瞬态荧光光谱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要求,对于质疑内容需提供支持质疑内容的证明文件或相关证据材料,而贵公司只是单方面通过官网就断定虚假应标,缺乏事实依据。现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不成立,给予驳回处理。

综上所述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驳回质疑人的第1、2项质疑。如你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21.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设备 项目管理咨询 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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