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使用单位: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越溪中队所需的无人自助车管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使用单位: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越溪中队所需的无人自助车管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使用单位: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越溪中队)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无人自助车管设备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无人自助车管设备

项目编号:SZCD2018-WZ-T-016号

二、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2018年12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谈判小组名单:朱灿焰、刘可夫、莫宏伟

三、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苏州新希望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苏州市长洲路吏舍弄10号6号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贰佰元整(¥126200.00元)

主要成交内容: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

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1

自助受理机

(一体机)

米可

MICOO-L406

南京米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

28400.00

2

机动车年审自助终端(一体机)

米可

GDYIP17XS02A

南京米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

97800.00

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本项目收费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

(使用单位: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越溪中队)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溪翔路399号

联 系 人:胡伟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春敏、孙清武

电话:****-********-***传真:****-********-***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龙西路256号四楼邮编:215128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设备 自助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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