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金科黄金海岸一期(B5、B6、B13、B20~22、B30及车库)中标结果

丰都金科黄金海岸一期(B5、B6、B13、B20~22、B30及车库)中标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重庆市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政编码:408200
一、拟作出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
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项目概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
1****************88692.pdf">丰都金科黄金海岸一期(B5、B6、B13、B20~22、B30及车库)(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丰都县城龙河新城A-06地块重庆金科正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丰都金科黄金海岸项目位于丰都县城龙河新城A-05、A-06地块;本工程由7栋34层的高层住宅、5栋27层的高层住宅、1栋33层的高层住宅,28栋7+1层的多层住宅、7栋8层的多层住宅、1栋5+1的多层住宅,以及配套的车库、设备用房、幼儿园、管理用房、公厕、卫生服务站、农贸市场、沿街商业、滨江商业等组成的高品质住宅小区。项目总投资291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1.声环境影响
对商业门面严格管理,餐饮企业必须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进行噪声及振动控制,严格控制娱乐场所进入。禁止在居民楼、商业门面设立产生噪声和振动污染的娱乐场所。
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解决噪声污染。进出居住区的汽车作禁鸣、限速要求。
2.固废环境影响
①居民楼各层设置垃圾桶,小区内设17个垃圾收集点,采用分类式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外运丰都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统一处理。②各餐饮单位设置有盖收集容器,餐厨垃圾按《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交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③ 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设置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和容器,单独设置储存间。定期委托重庆市涪陵固体废物处理中心收集外运涪陵医疗废物处置场处置。④各入住摊位设置有盖垃圾收集容器,设置集中垃圾收集点,采用密闭垃圾间形式,日清日运,每日清洁。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⑤生化池产生的污泥定期(半年1次)委托环卫部门采用吸入式粪便车清陶和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库 金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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