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地籍调查政府服务中标结果
城镇地籍调查政府服务中标结果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4]ZZWX[GK]*******的诏安县城镇地籍调查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联合体协议》。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1 | 1-1 | 测绘服务 | 测绘服务 | 10.37 | *******.00 | 按照《地籍调查规程》、《房产测量规范》和《不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等技术规程规范KANQ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所有项目工作,按年度项目提交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成果资料 | 提供1年质保服务(详细见技术商务部分)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陆万贰仟捌佰柒拾伍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所有项目工作。;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20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第一条、受诏安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漳州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诏安县城镇地籍调查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号:[350624]ZZWX[GK]*******的政府采购活动中,经评审委员会推荐,并经采购单位确认,乙方(主体方)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参加方)中绘云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组成联合体被确定为该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第二条、主要内容及完成时间2.1、主要内容诏安县城主城区面积10.37平方公里城镇地籍调查,本次城镇地籍调查项目与诏安县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一期)项目(招标编号: [350624]SH[GK]*******)中登记建库进行数据对接,满足其一定数据基础(同时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中关于项目内容进行规范化表述如上)。2.2、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所有项目工作。第三条、主要技术规范1、《地籍调查规程》(TD /T 1001—2012);2、《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000);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4、《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4〕101号);5、《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5〕41号);6、《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7、《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国土资发〔2015〕103号);8、《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闽国土资综〔2016〕217号);9、《福建省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闽国土资综〔2016〕399号);10、《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建设部建住房〔2014〕74号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建设部公告第633号;11、经漳州市国土资源局批复的本项目技术设计书(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经漳州市国土资源局批复的本项目技术设计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都在本项目技术设计书中体现;12、其他技术要求。第四条 主要技术要求(一)作业技术要求参照《地籍调查规程》、《房产测量规范》和《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等技术规程规范。1、立足于已有的工作基础,项目主要采用解析法、全野外实测法开展地籍调查工作;本次拟采用漳州市诏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射影像资料作为权属调查底图的主要依据;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号的编号规则应与不动产数据库建设项目对接确定。2、权属调查以宗地为调查基本单元,逐宗调查每一宗地权属,查清调查区范围内的每宗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等,填写每一宗地基本情况表、宗地情况核实表、地籍调查表等。3、地籍测绘主要采集建(构)筑物房角点、界址点坐标,丈量房屋内外结构边长;同时采集建构筑物以外的其他地物、地形要素,如道路、河流、管线、地形地貌、植被与土质等。4、参照《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闽国土资综〔2016〕217号),结合漳州市人民政府、漳州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该项工作具体要求,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区分为符合发证成果、已登记发证未改扩建成果、已登记发证改扩建成果、不符合发证成果四种类型,并按不同类型分别进行调查、测量、建库。对符合发证成果按登记发证要求,依据规程规范进行现状测量、权属调查、权籍测量,填写相关表格;对已登记发证成果进行已登记成果落图落宗、权属调查核实、现状测量、地籍或房屋补充调查和测量,填写相关表格;对不符合发证成果对土地和房屋只进行现状测量,填写相关表格。对于无法判定或者暂时难以判定是否属于不符合发证成果的,按符合发证成果要求进行测量,以备将来使用。属于不符合发证成果的,诏安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专门意见确定不符合发证。(二)数学基础1、平面坐标系统:调查过程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并与1980西安坐标系建立转换关系。2、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3、投影方法:选择高斯—克吕格投影3°带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或有抵偿投影面的高斯—克吕格投影3°带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4、地籍图比例尺:采用1:500比例尺。5、地籍图分幅与编号:采用正方形分幅(50cm*50cm),图幅编号按照图廓西南角坐标公里数编号,X坐标在前,Y坐标在后,中间用短横线连接;与不动产数据建库图幅分幅及编号进行对接。第五条 主要成果1、文字资料:工作方案、技术设计书、技术报告;2、图件资料:地籍工作底图、地籍图、宗地图等;3、簿册资料:地籍调查外业记录手薄、地籍控制测量原始记录与平差资料、地籍测量原始记录、地籍调查表册、各级质量控制检查记录资料4、电子数据:地籍数据库、数字地籍图、数字宗地图、数字宗地图、影像数据、电子表格数据、文本数据、界址点坐标数据、土地分类面积统计汇总数据。5、不动产矢量成果:建设用地地表(宗地)、自然幢、地籍子区、地籍区、行政区6、不动产属性成果:宗地基本信息表、土地登记数据表、房产登记数据表、抵押表、查封表、权利人表、权利人列表表,户表 、层表、逻辑幢表、自然幢表。7、其他:具体成果内容以该项目通过批复的本项目技术设计书为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第六条 项目检查验收1、参照《福建省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甲方与漳州市国土资源局按职权验收。其中,甲方负责初步验收;漳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竣工验收。乙丙双方共同向诏安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报告(附所有备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时以所附该材料为准,漳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再接受其他材料),诏安县国土资源局就申请报告(含所附备验收材料)提出初步验收意见,并转报漳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竣工验收。其中,申请报告提交诏安县国土资源局后,诏安县国土资源局应在十日内给出初步验收意见,该十日不计入合同工期;漳州市国土资源局接收到诏安县国土资源局转报材料后,在十五日内发出验收确认函,二十日内开展竣工验收,这二十日不计入合同工期。如漳州市国土资源局竣工验收判定不合格,则不合格产生的有关后果,由乙丙应承担违约责任,由此所造成的返工,整改所涉及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所遭受的损失由乙丙双方承担赔偿责任。2、本项目地形图测绘成果部分可由乙丙双方报福建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查合格,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可作为甲方关于项目中地形图检查验收评定参考结论。。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第七条 合同金额、项目工程款的支付与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总金额为联合体的中标价,即人民币贰佰肆拾陆万贰仟捌佰柒拾伍(¥*******.00元)。合同金额包括一切人工费、机械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技术资料费、税金、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1、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进场10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前期工作经费为年度项目总额的30%计人民币柒拾叁万捌仟捌佰陆拾贰元伍角(¥738862.50元)。2、年度项目经市国土局验收合格,并按要求向发包方提交本招标文件及有关补充文件规定的全部成果10日内再预付年度项目总额的60%计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柒仟柒佰贰拾伍(¥*******.00元)。3、年度项目城镇地籍房屋数据库移交入库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发现质量问题需整改后)付清年度项目全部余款即剩余的10%计人民币贰拾肆万陆仟贰佰捌拾柒元伍角(¥246287.50元)。4、履约保证金为工程款的10%计人民币贰拾肆万陆仟贰佰捌拾柒元伍角(¥246287.50元)由丙方支付,在合同签订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丙方。5、丙方需开具正规的增值税发票与甲方结算。6、经联合体双方友好协商,所有合同款项由丙方与甲方结算;乙方根据实际工作量,按每宗30元的单价与丙方结算。乙方每完成5000宗的工作量即可按此工作量的90%向丙方申请款项,直至本项目完结,结算以最终完成的工作量为准。年度项目城镇地籍房屋数据库移交入库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发现质量问题需整改后)付清年度项目全部余款即剩余的10%。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与丙方结算。。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本合同总金额为联合体的中标价,即人民币贰佰肆拾陆万贰仟捌佰柒拾伍(¥*******.00元)。合同金额包括一切人工费、机械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技术资料费、税金、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进场10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前期工作经费为年度项目总额的30%计人民币柒拾叁万捌仟捌佰陆拾贰元伍角(¥738862.50元)。 2、年度项目经市国土局验收合格,并按要求向发包方提交本招标文件及有关补充文件规定的全部成果10日内再预付年度项目总额的60%计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柒仟柒佰贰拾伍(¥*******.00元)。 3、年度项目城镇地籍房屋数据库移交入库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发现质量问题需整改后)付清年度项目全部余款即剩余的10%计人民币贰拾肆万陆仟贰佰捌拾柒元伍角(¥246287.50元)。 4、履约保证金为工程款的10%计人民币贰拾肆万陆仟贰佰捌拾柒元伍角(¥246287.50元)由丙方支付,在合同签订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丙方。 5、丙方需开具正规的增值税发票与甲方结算。 6、经联合体双方友好协商,所有合同款项由丙方与甲方结算;乙方根据实际工作量,按每宗30元的单价与丙方结算。乙方每完成5000宗的工作量即可按此工作量的90%向丙方申请款项,直至本项目完结,结算以最终完成的工作量为准。年度项目城镇地籍房屋数据库移交入库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发现质量问题需整改后)付清年度项目全部余款即剩余的10%。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与丙方结算。。
9、合同有效期
无。。
10、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丙方未进入工作前,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丙方已开展项目实施,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 2、乙、丙方开展项目实施,甲方未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项目工期可依照窝工时间顺延。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丙方合同款,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第十二条、乙、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违约方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托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造价款的0.5%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项目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第十四条、争议与解决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可提请甲方上级部门进行协商裁定;仍无法达成一致意愿的,在甲方所在的管辖地法院提出诉讼。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可提请甲方上级部门进行协商裁定;仍无法达成一致意愿的,在甲方所在的管辖地法院提出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捌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附件:联合体协议致:诏安县国土资源局、漳州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兹有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绘云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诏安县城镇地籍调查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编号:[350624]ZZWX[GK]*******)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1、牵头方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利用GIS软件录入宗地和房屋属性,建立包含影像、照片和档案、宗地数据、房屋数据等内容的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计算各类土地房屋面积,汇总计算各类土地房屋数据,具体作业要求按照《地籍调查规程》、《房产测量规范》和《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等技术规程规范;2、成员方:2.1中绘云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依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闽国土资综〔2016〕217号),负责土地房屋现状测量和基本信息采集、不动产权籍调查、城镇地籍.调查、宗地测量和地籍调查;二、联合体各方约定:1、由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3、联合体各方约定以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本协议一式 叁 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以下无正文)牵头方: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中绘云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2018年 5 月 16 日。
甲方: |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 乙方: | 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诏安县南诏镇澹园街玉良路46号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C座1606-1609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赵晓方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3*****871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01 |
签订地点: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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