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执法车辆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执法车辆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执法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执法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SZYQCG-*******-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4日
开标日期:2018年12月14日
第一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安徽宏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南路北侧
成交金额:6718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安徽宏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内姬村变电所旁303省道北侧
成交金额:672800.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供应商:泗县民兴农汽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南大道府东路西(泗县亿山制衣有限公司院内)
成交金额:6731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附件。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无
评审委员会名单:虎号、党一鸣、曹开国
采购人名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汇源大道88号
联系人:段海军
电 话:181*****005
采购代理机构: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与磬云路交叉口汇金广场A座7楼
联系人:李雪丹
电 话:****-*******
公告期限: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7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段海军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汇源大道88号,联系电话:181*****00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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