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太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评标结果公示更正
西昌市太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评标结果公示更正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昌市太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西昌市太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发改经信【2018】1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招标【2018】6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0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昌市太和镇;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 4.62万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3.5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0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41万平方米。包含专项工程、附属工程及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 标段划分:EPC总承包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1096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其 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5)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2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11月27日 23时59分(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4.2 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费0元。
4.3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3日 14时00分,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建设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昌市月光大道116号
邮编: 615000
联系人: 白女士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邮编: 610066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730
传真: ********730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帐号: /
2018年11月16日
注:(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以及选择项外,不得有任何的增加或改动,以及《省进一步要求》以外的删减。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在评标时也不得作为废标处理。
(4)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合同段)的,删除3.3。
条、款、项、目,在同一章内重复或引用的,不再标明“章”的名称,只直接写条、款、项、目,下同。
(5)招标文件中条、款、项、目编号完全一致的,为可选择项(条、款、项、目),招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下同。
(6)1.2、3.2中的选择(□表示可选择项)为单项选择。招标人必须在可选择项中任选其一(对选择有规定的要从其规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是单项选择的,以下都予以注明;注明“单项选择”的要求,下同。
1.2选择自行招标的,“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比选指定媒介四川日报网的项目编号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一句删除。
3.2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句删除。
没有选择的项后面相应的内容删除,下同。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下划线后括号内的填写说明可以删除,下同。
(7)《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发布招标文件公告的次日起算,期间开始的日(发布招标公告的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如某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至少在2008年12月6日及之前。时间不够但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出售招标文件定为五日,从2008年12月2日就应当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的日期为2008年12月2日、2008年12月3日、2008年12月4日、2008年12月5日、2008年12月6日。
以日为期间的计算方法是指日历天,并不是指工作日,下同。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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