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双鞋材建设建设中标结果
200万双鞋材建设建设中标结果
关于拟批准高安市保正鞋材有限公司年加工200万双鞋材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高安市保正鞋材有限公司年加工200万双鞋材建设项目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名称:高安市保正鞋材有限公司年加工200万双鞋材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工业园(杨圩镇梨塘工业区)
三、项目概要:新建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工业园(杨圩镇梨塘工业区),已经高安市发改委备案(2018-360983-19-03-019369),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15°7"14.10"、北纬28°19"41.02"。四至:北面为高安宏瑞橡胶有限公司,西面为乡道,东面、南面为空地。总用地面积约6667.67平方米(10亩),总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办公区、附属用房、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废水废气固废处理设施及供水供电等工程。项目以皮革鞋面料、网布、针车线、包装材料为原辅料,经收发料、裁断、针车、品检得到鞋面;以橡胶大底鞋底料、EVA发泡鞋底材、PU鞋底材、TPU鞋材、707水性胶及做好的鞋面等原辅料经收发料、打粗裁断、中插削鞋头、大底打灰清洁、冷冻、照射、贴合划线刷胶、压片、品检得到得到年产200万双鞋材的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1.09%。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临时收集池、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工地。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按要求清运至政府指定的渣土消纳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注意生态保护,落实水土保持,及时对裸露地表进行植被恢复。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收集一律采取明管输送,分色标识,分质、分流收集处理,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地面冲洗水和生活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池+一级接触氧化池+初沉池+二级接触氧化池+终沉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无名小溪最终汇入锦江。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打粗裁断、鞋底表面打灰清洁粉尘经集气装置送布袋除尘器处理至达标排放;贴合划线刷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到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Ⅱ时段标准排放;料堆须做好防雨防渗措施,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和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采用定期洒水抑尘、加强厂区周边绿化等措施减轻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边角料、除尘灰全部由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和废胶水桶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运营期噪声源包括截断机、平面压底机、模台打粗机、针车、磨片机、打包机及厂区汽车运输行驶噪音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加强区内的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进行限速;做好减振、隔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措施治理。
(六)卫生防护距离。项目设置距生产车间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同时项目建设完成后,禁止在其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建设学校、居民区、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CODcr≤0.12t/a,NH3-N≤0.019t/a。
五、环评单位: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六、公示时间: 2018年12月5日——2018年12月11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传真:****-*******
标签: 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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