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监狱防暴犬租赁服务成交公示
合肥监狱防暴犬租赁服务成交公示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合肥监狱防暴犬租赁服务 | ||
发布时间 | 2018年12月17日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委托,就合肥监狱防暴犬租赁服务(项目编号:GN2018-06-2627)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于 2018年12月17日15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2开标室进行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项目名称 | 合肥监狱防暴犬租赁服务 |
项目编号 | GN2018-06-2627 |
成交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供应商名称 | 安徽蓝剑犬类训导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预计成交金额 | 149000元/年 |
公示期:自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9日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评审情况简述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谈判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五、本次评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及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发布。
2018年12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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