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华洲路120号POP点通信机房租赁合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续签:华洲路120号POP点通信机房租赁合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模板





[续签:华洲路120号POP点通信机房租赁合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续签:华洲路120号POP点通信机房租赁合同〕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浦东局川祝分局〕,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一、租赁标的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产权人或经产权人合法授权的权利人,同意将华洲路120号(地址)内,使用面积约 40 平方米房间出租给乙方,作为乙方通信机房用房(以下简称“机房”)。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相关房屋产权证见合同附件。



二、租赁费用及其他费用



1、房屋租赁费为:每年度计人民币 伍万捌仟肆佰元 整元(单价:4元/天.平方米),即¥: 58400 元。



2、乙方根据每度电人民币1.2元,按实际用电量支付电费,按季支付;甲方应开具合乎财务规定的统一发票(或合乎财务规定的统一收据)。若国家供电价格政策有变化,电费计价标准也作相应调整。



3、除以上费用外,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在租赁机房内所实施的与机房建设和维护有关的其他所有行为,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年12 月31 日。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应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上海新成食品有限公司是华洲路120号的物业公司】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上海新成食品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8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川祝分局



电话:180*****078



邮箱:suzhihao@shtel.com.cn



地址: 华夏东路1691弄58号



邮编:2012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浦东川祝分局



日 期:2018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通信机房 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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