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华洲路120号POP点通信机房租赁合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续签:华洲路120号POP点通信机房租赁合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模板 [续签:华洲路120号POP点通信机房租赁合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续签:华洲路120号POP点通信机房租赁合同〕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浦东局川祝分局〕,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一、租赁标的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产权人或经产权人合法授权的权利人,同意将华洲路120号(地址)内,使用面积约 40 平方米房间出租给乙方,作为乙方通信机房用房(以下简称“机房”)。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相关房屋产权证见合同附件。 二、租赁费用及其他费用 1、房屋租赁费为:每年度计人民币 伍万捌仟肆佰元 整元(单价:4元/天.平方米),即¥: 58400 元。 2、乙方根据每度电人民币1.2元,按实际用电量支付电费,按季支付;甲方应开具合乎财务规定的统一发票(或合乎财务规定的统一收据)。若国家供电价格政策有变化,电费计价标准也作相应调整。 3、除以上费用外,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在租赁机房内所实施的与机房建设和维护有关的其他所有行为,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年12 月31 日。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应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上海新成食品有限公司是华洲路120号的物业公司】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上海新成食品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8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川祝分局 电话:180*****078 邮箱:suzhihao@shtel.com.cn 地址: 华夏东路1691弄58号 邮编:2012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浦东川祝分局 日 期:2018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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