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太镇下莒村“幸福家园”新建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的中标结果公告
常太镇下莒村“幸福家园”新建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的中标结果公告
常太镇下莒村“幸福家园”新建区(一期) 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太镇下莒村“幸福家园”新建区(一期) 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莆田市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莆城政【2015】300号、闽发改备【2018】B0300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下莒幸福家园建设发展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下莒幸福家园建设发展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下莒村。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所示的常太镇下莒村“幸福家园”1~14#楼(缺2#楼、10#楼未设计)土建、安装工程;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3963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闽价服【2013】260号文件取费标准×(1-3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约59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 (备注:本项目的施工工期为330日历天,各投标人投标时施工阶段服务期统一暂按330日历天填写。)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住宅工程,等级为三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住宅工程,等级为三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9日08:30:00至2018年12月3日08:30:00
通过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ptfwzx.gov.cn/fwzx/)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最新版的工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2月3日08: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详见投标须知第3.4.1条款。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第3.4.1条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下莒村,邮编:351137
电子邮箱:/
电话:180*****698,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学园北街222号2梯504室,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3@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彭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
网址:http://www.ptfwzx.gov.cn/fwzx/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西路交汇处政南广场D楼1998号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城厢区下莒幸福家园建设发展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子账号:************************000002]
[户名:莆田市城厢区下莒幸福家园建设发展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子账号:************************003]
一、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问(1):请不要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该招标文件规定的设置本身就有问题。这样回复是没有说服力的,也是不负责任的。如果不按监理规范执行,应该说明理由。为什么莆田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最低资历要求设置得这么严格。比监理规范还要严格得多。比省内其它几个市也要严格得多。导至全省几万个建造师在莆田都无法上岗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限制了人员上岗和潜在投标人。是不是有人在操作。 (2)在实际监理招标文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最低资历要求应改为: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建造师,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各省、市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将职称与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建造师处于二选一的位置,二者只需具备其中一个即可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者直接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最低资历要求应改为: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各省、市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 (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2.0.8【专业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以上可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只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这二个条件其中的一项即可,即具有建造师证件,不必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就可以担任。”】应该按监理规范,将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建造师,与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这二个条件,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而不能只提职称,将所有的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都排除掉。难道正规考试出来的建造师会不如仅填表评审出来的职称,何况是非公有制的职称。建造师还不如填表评审出来的非公有制工程师。这能说得过去吗。建造师可以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现在经过监理业务培训之后,降一级使用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都不合格吗
答:根据闽建建〔2014〕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取消招标文件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最低资历要求提供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问(2):请按监理规范充许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建造师、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可以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1)、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2.0.8【专业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以上可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只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这二个条件其中的一项即可,即具有建造师证件,不必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就可以担任。”】 (2)在实际监理招标文件中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岗位名称:“专业监理工程师”。最低资历要求: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该要求只强调了职称。这导至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建造师,可以培训出“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件的人,仅因为没有工程师职称导致无法上岗工作,不能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这与监理规范的规定相冲突。招标文件中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设定条件比监理规范还要严格。限制了潜在投标人。为了公平,公开,公正进行招投标,特请求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设定条件要按监理规范执行。 (3)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如建造师这个正规考试出来的证,应该可以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仅福建省内就有几万本建造师证件,这些人都可以当项目经理了,而建造师可以培训出"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件,但却不能投标上岗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什么建造师可以当项目经理,现在经过监理业务培训之后,降级使用,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都不可以的。难道"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比项目经理还要高。难道建造师都可以当项目经理了,还不熟悉工地业务。而这个招标条件的设定,是一棍子打死了全省几万本建造师的证,全省几万个建造师都可以培训出"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件,但却不能投标上岗。如果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建造师,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但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可以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请提供比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还要高级的法律依据和相关规范。 (4)如果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其中有的种类不适用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将适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列出来,比如可以明确说明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如建造师可以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按监理规范,这样说明,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建造师、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可以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而
不能把所有的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都列入不适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如果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建造师,不熟悉工地现场业务,可以担任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但经监理业务培训之后,仍不能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这也是说不过去的。 (5)按监理规范,在实际监理招标文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最低资历要求应改为: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建造师,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将职称与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建造师处于二选一的位置,二者只需具备其中一个即可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即按监理规范:【1】充许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建造师、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2】 也充许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答:根据闽建建〔2014〕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取消招标文件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最低资历要求提供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部分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编列内容第8条款中的“除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其他拟派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若投标人因举报、投诉或其他原因查实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的,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若为中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更改为“除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外,其他拟派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若投标人因举报、投诉或其他原因查实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不符合闽建建〔2014〕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的,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若为中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本工程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中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人数要求“1人”更改为“2人”
3、本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组成员名单增加两名,分别是:郑委、何素钗
三、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Report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12月1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18年12月17日 | |||||||||||||||||||||||||||||||
本 常太镇下莒村“幸福家园”新建区(一期) 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常太镇下莒村“幸福家园”新建区(一期) 工程施工监理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
一、评标情况 | ||||||||||||||||||||||||||||||||||
常太镇下莒村“幸福家园”新建区(一期) 工程施工监理 | ||||||||||||||||||||||||||||||||||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590000 | 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 330日历天 | ||||||||||||||||||||||||||||||
2 | ||||||||||||||||||||||||||||||||||
3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刘立早 | ******** | |||||||||||||||||||||||||||||||
2 | ||||||||||||||||||||||||||||||||||
3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 | ||||||||||||||||||||||||||||||||||
3 |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
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行政监督(监察)部门投诉。 | ||||||||||||||||||||||||||||||||||
三、其他公示内容 | ||||||||||||||||||||||||||||||||||
福建新和日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派的项目总监与平台查询到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总监不一致,其业绩不计,资格评审不通过,作废标处理。 | ||||||||||||||||||||||||||||||||||
四、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五、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莆田市城厢区下莒幸福家园建设发展公司 | |||||||||||||||||||||||||||||||||
地 址: | 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下莒村 | |||||||||||||||||||||||||||||||||
联 系 人: | 李先生 | |||||||||||||||||||||||||||||||||
电 话: | 180*****698 | |||||||||||||||||||||||||||||||||
电子邮件: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莆田市学园北街222号2梯504室 | |||||||||||||||||||||||||||||||||
联 系 人: | 彭先生 | |||||||||||||||||||||||||||||||||
电 话: | ****-******* | |||||||||||||||||||||||||||||||||
电子邮件: | ********3@qq.com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
常太镇下莒村“幸福家园”新建区(一期) 工程施工监理 (监理招标), 招标编号为:E****************001001,该工程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2018年12月11日开标, 2018年12月11日评标完成。 中标的主要结果公示如下: | |||||||||||||||||
中标人名称 | 评标办法 | 中标价(元) | 资格 评审 结果 | 项目班子配备评审结果 |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结果 |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履约保证金(元) | 低价风险金(元) | 施工工期(日历天) | 工程施工质量 | 被确定未废标、无效标的投标人及原因 | 资格审核小组名单 | 备注 | ||||
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综合评估法 | 590000 | 合格 | 合格 | / | 刘立早 | 合同金额的10% | 330 | 合格 | 福建新和日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派的项目总监与平台查询到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总监不一致,其业绩不计,资格评审不通过,作废标处理。 | 梁萍、吴秀兰、王福明、邱慧娟、陈祖明 | 无 | |||||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确定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现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示。中标公示期自 2018年12月18日 至 2018年12月28日。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
招标人 | 莆田市城厢区下莒幸福家园建设发展公司 | 招标代理 |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下莒村新厝组8号 | 联系地址 | 莆田市荔城区学园北街222号2梯504室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彭国平 | ||||||||||||||
电话 / 传真 | 180*****698 | 电话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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