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中标公示
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合肥市 | |
项目名称 | 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 | ||
发布时间 | 2018年12月18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1-6包)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项目
项目编号:2018FBCZ4774
项目分包(标段):第6包 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Ⅵ
第5包 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Ⅴ
第4包 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Ⅳ
第3包 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Ⅲ
第2包 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Ⅱ
第1包 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Ⅰ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12月17日
第1包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Ⅰ: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九绿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淠望路与郝岗路交汇处安兴正和城16#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佰玖拾肆万叁仟捌佰元(¥*******.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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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第1包等一项
第2包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Ⅱ: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大自然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工业园区兰花路28号-1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佰贰拾贰万肆仟贰佰元(¥*******.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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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第2包等一项
第3包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Ⅲ:
中标供应商名称:苏州园科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秦埂村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佰陆拾陆万贰仟贰佰元(¥*******.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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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第3包等一项
第4包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Ⅳ: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华景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大金钟路明珠中街7、9明珠南街14-22二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佰玖拾肆万叁仟捌佰元(¥*******.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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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第4包等一项
第5包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Ⅴ:
中标供应商名称:博景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与天通路交口拓基城市广场金座C幢1620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佰壹拾叁万壹仟陆佰元(¥*******.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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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第5包等一项
第6包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Ⅵ:
中标供应商名称:无锡市绿化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惠钱路二弄10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佰陆拾叁万零玖佰元(¥*******.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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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第6包等一项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萍生,王国明,林兴贵,蒋小平,章礼拐,孙鹏飞,王蕾蕾
招标(采购)人名称: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天山路与长沙路交口西南角三楼
联系人:孙鹏飞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闫登明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19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2018年滨湖新区道路绿化管养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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