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工程中标结果
廉租住房工程中标结果
隆林各族自治县轻工业园区廉租住房工程施工招标成交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隆林各族自治县轻工业园区廉租住房工程施工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轻工业园区廉租住房工程
二、项目编号:GXJTZ[2009]560~561
三、招标信息公告时间:2009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止
四、截标时间:2010年7月8日下午3:30分整
五、中标公告时间:2010 年 7月13日至2010年7月21日止
六、评标结果:
Ⅰ标:中标人为北流市平政建筑工程公司,中标价:796613.74元,工期:210天(日历日),质量:合格。
Ⅱ标:中标单位:百色市大西南建设工程总公司,中标价:*******.51元,工期:210天(日历日),质量:合格。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龙胜工程师(专家评委)、莫少荣工程师(专家评委)、杨石高级工程师(专家评委)、阮立阳工程师(专家评委)、韦波副局长(业主评委)
八、招标人:隆林各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
九、招标代理单位及联系人: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城乡路建通创业大厦二楼)
电话/传真:****-******* 联系人:凌 慧
十、说明: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2、质疑电话:电话:****-******* 传真:****-*******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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