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翼商务大厦项目EPC总承包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翼商务大厦项目EPC总承包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8]13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翼商务大厦项目EPC总承包已完成企业备案,项目业主为泉州市南翼港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南翼港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1000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不大于49500平方米(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4950平方米),地下室 18000 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4.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0%,主塔楼建筑高度不小于130米且不大于150米,裙楼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塔超高层办公楼、商业裙房及相应地下室、道路、景观绿化、室外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承包建安投资约28249.40万元。

2.2建设地点:位于南安市民中心片区范围内,北至市民中心环路,南至福庄路,西侧为商住混合用地,东侧为商务设施用地。

2.3计划工期

(1)勘察、设计周期要求:勘察周期要求15日历天,方案设计优化要求30日历天,初步设计周期要求5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要求80日历天。

(2)施工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30 个月。

2.4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拟对南翼商务大厦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包括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具体为:

(1)工程勘察范围:包括岩土勘察、岩土设计、岩土检测、勘探、监测、测量、补堪、桩基验槽等;

(2)设计范围:方案设计与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其中建筑内公共部位要求二次装修到位)、给排水、暖通、消防、人防、电气、建筑智能化、夜景照明、挡墙护坡、室外总体及绿化景观和外幕墙(若有)、绿建、钢结构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包括后续设计服务工作、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中初步设计(含概算)须经招标人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3)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

(4)采购范围: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发电机、电梯、空调、智能化设备等的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类似工程业绩:(1)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应自本招标公告在法定媒介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过至少1项经图纸审查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时间以图纸审查报告的时间为准);(2)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应自本招标公告在法定媒介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过至少1项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公共建筑涵盖范围: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多于3家,且每个成员至少符合1项资质要求中的勘察或设计或施工资质。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类(房屋建筑类指土建、工民建、房建、建筑或建筑施工)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备注: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要求:项目经理持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需为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自本招标公告在法定媒介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过至少1项经图纸审查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时间以图纸审查报告的时间为准),或完成过至少1项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

3.5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列入黑榜的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省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主导或控股)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6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作出的从业限制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5日8时00分至2018年12月6日8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4.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6日8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处(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出具投标报名号才能交标。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前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自行进行信息注册,否则后期无法信息维护,后果自负。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为开标时间、地点。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汇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帐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递交投标文件时另外单独递交一份银行投标保函复印件,以备查验③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递交投标文件时另外单独递交一份收讫证明复印件,以备查验。

注: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

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1

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行 号:********6103

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行 号:********6015

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59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行 号:********0816

6.4若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nazbcg.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市南翼港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成功街融欣大厦C梯9层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15栋2408

联 系 人:小黄

电 话:****-********

电子邮件:xmtyqz@126.com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南西路41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南翼商务大厦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补充修改澄清通知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第(2)条款之“《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修改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9.1“其他文件规定”第1点“工资保证金”增加执行文件:《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南政办〔2017〕281号)。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之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2(1)、(2)、(3)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分)

2.2.2(1)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满分30分)

设计理念

与建筑造型

(满分10分)

设计理念的先进程度;

1.6-2

立意构思表现方式的恰当性;

1.6-2

建筑造型设计体现南安市标志性建筑的程度、建筑风格新颖程度、整体美观程度;

1.6-2

与南安市民中心片区周边整体环境(含市政环境、建筑环境、景观环境)协调性;

1.6-2

建筑外立面设计的合理性、实用性、经济性和特色性;

1.6-2

总平面布局

和功能分区

(满分10分)

总平面布局及土地利用的合理性;

1.6-2

建筑内部功能布局合理性、功能分区的明确程度、满足商务办公需求的程度;

2.4-3

各种出入口、垂直交通运输设施(包括楼梯、电梯)的布局合理性,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的满足程度、人流组织和竖向交通的合理性;

1.6-2

防火和安全疏散设计的合理性;

0.8-1

材料选择的合理性及科学性;

0.8-1

绿色节能措施的合理性及科学性;

0.8-1

方案设计图纸

深度(满分4分)

投标方案设计图纸的深度

3.2-4

投资分析

(满分3分)

技术经济分析是否包含说明、指标及指标分析、明细表

0.8-1

整体工程和主要分项工程拟投入的主要材料用量指标

0.8-1

财务分析和国民经济评价、设计方案经济分析评价合理程度

0.8-1

规划设计

(满分3分)

规划设计指标符合规划要求的程度

0.8-1

设计指标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指标要求响应程度

0.8-1

方案设计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的符合性

0.8-1

2.2.2(2)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满分10分)

总体实施方案

(满分4分)

项目目标(质量、工期、造价、安全)的明确程度、合理性、可行性

0.8-1

项目阶段划分的明确程度

0.8-1

项目工作分解结构的合理性、可行性

0.8-1

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

0.8-1

项目实施要点

(满分3分)

超高层工程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要点切合度

0.8-1

根据施工进度要求等安排资源供应方案合理性,剖析深入程度,吻合本项目特点程度

0.8-1

保证超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安全有效实施措施深度。

0.8-1

项目管理要点

(满分3分)

合同、资源管理,质量、进度控制,费用估算及控制等方面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0.8-1

安全、职业健康、环境、沟通协调、财务、风险、文件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0.8-1

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及任务分工表的深度

0.8-1

2.2.2(3)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满分40分)

企业信誉

(满分9分)

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五年内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荣誉称号的;

3

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五年内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全国建筑业AAA 级信用企业”荣誉称号的;

3

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五年内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称号的;

3

注:上述加分条件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技术实力

(满分24分)

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具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筑专业)的;

4

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具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

4

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具有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成员且在任期内的;

4

投标人拟配套的项目管理人员除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外,增加一名本单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持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注册造价师证书人员的;

2

投标人拟配备的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持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证书的,按2分/人给予加分;

满分10分

注:上述加分条件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注册人员加分的须提供职称证书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类似项目业绩

(满分7分)

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五年内承接的房屋建筑类项目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任一奖项的;

(以获奖证书作为认定文件,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4

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五年内承接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项目业绩的,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一个项目业绩的;

(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第3.5.3条款规定提供,作为资格评审的项目业绩不予加分)。

3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第1条“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修改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5、投标人质疑澄清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中,“主塔楼建筑高度不小于130米且不大于150米”,而在地块规划设计条件.xls里,“主塔楼高度不小于130米,建筑高度上限H≤136米”,是否主塔楼建筑高度不小于130米且不大于136米,望明确。

澄清:主塔楼建筑高度不小于130米且不大于150米。

问题二:招标文件中,地下室18000平方米,但按停车配建进行测算,此面积不满足整体停车需求,是否可以部分设计机械停车位

澄清: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三:P21页3.5.5条“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简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近半年养老保险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问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要哪些

澄清: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18年12月12日 8 时30 分(北京时间)。


7、招标人补充提供《南安市市民中心片区控规修编(评审稿)总平图》及《南安市市民中心片区控规修编(评审稿)竖向规划》,已随本通知同步上传至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注: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州市南翼港区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南翼商务大厦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补充修改澄清通知二

1、2018年11月26日发布的补充修改澄清通知第3点评分标准内容作废,以本通知发布的评分标准内容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分)

2.2.2(1)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满分30分)

设计理念

与建筑造型

(满分10分)

设计理念的先进程度;

1.6-2

立意构思表现方式的恰当性;

1.6-2

建筑造型设计体现南安市标志性建筑的程度、建筑风格新颖程度、整体美观程度;

1.6-2

与南安市民中心片区周边整体环境(含市政环境、建筑环境、景观环境)协调性;

1.6-2

建筑外立面设计的合理性、实用性、经济性和特色性;

1.6-2

总平面布局

和功能分区

(满分10分)

总平面布局及土地利用的合理性;

1.6-2

建筑内部功能布局合理性、功能分区的明确程度、满足商务办公需求的程度;

2.4-3

各种出入口、垂直交通运输设施(包括楼梯、电梯)的布局合理性,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的满足程度、人流组织和竖向交通的合理性;

1.6-2

防火和安全疏散设计的合理性;

0.8-1

材料选择的合理性及科学性;

0.8-1

绿色节能措施的合理性及科学性;

0.8-1

方案设计图纸

深度(满分4分)

投标方案设计图纸的深度

3.2-4

投资分析

(满分3分)

技术经济分析是否包含说明、指标及指标分析、明细表

0.8-1

整体工程和主要分项工程拟投入的主要材料用量指标

0.8-1

财务分析和国民经济评价、设计方案经济分析评价合理程度

0.8-1

规划设计

(满分3分)

规划设计指标符合规划要求的程度

0.8-1

设计指标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指标要求响应程度

0.8-1

方案设计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的符合性

0.8-1

2.2.2(2)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满分10分)

总体实施方案

(满分4分)

项目目标(质量、工期、造价、安全)的明确程度、合理性、可行性

0.8-1

项目阶段划分的明确程度

0.8-1

项目工作分解结构的合理性、可行性

0.8-1

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

0.8-1

项目实施要点

(满分3分)

超高层工程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要点切合度

0.8-1

根据施工进度要求等安排资源供应方案合理性,剖析深入程度,吻合本项目特点程度

0.8-1

保证超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安全有效实施措施深度。

0.8-1

项目管理要点

(满分3分)

合同、资源管理,质量、进度控制,费用估算及控制等方面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0.8-1

安全、职业健康、环境、沟通协调、财务、风险、文件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0.8-1

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及任务分工表的深度

0.8-1

2.2.2(3)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满分30分)

企业信誉

(满分6分)

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五年内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全国建筑业AAA 级信用企业”荣誉称号的;

(注:上述加分条件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有效的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获奖证明材料上的颁发时间为准,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

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五年内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称号的;

(注:上述加分条件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

技术实力

(满分18分)

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具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筑专业)的;

3

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具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

3

投标人拟配套的项目管理人员除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外,增加一名本单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持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注册造价师证书人员的;

2

投标人拟配备的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持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证书的,按2分/人给予加分;

满分10分

注:上述加分条件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注册人员加分的须提供职称证书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类似项目业绩

(满分6分)

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五年内承接的房屋建筑类项目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任一奖项的;

(注:上述加分条件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有效的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获奖证明材料上的颁发时间为准,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

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五年内承接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项目业绩的,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一个项目业绩的;

(注: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第3.5.3条款规定提供,作为资格评审的项目业绩不予加分)。

3

2.2.2(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满分30分)

投标报价得分

(满分30分)

对投标报价中的建安工程费下浮率进行评分,评分规则如下:

招标人在公布的建安工程费下浮率报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系数作为评标基准费率,随机抽取的下浮系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1)如果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下浮率>评标基准费率,则投标报价得分=30-|投标人建安工程费下浮率-评标基准费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下浮率≤评标基准费率,则投标报价得分=30-|投标人建安工程费下浮率-评标基准费率|×100×E2。

其中:E1、E2分别是建安工程费下浮率每>、≤评标基准费率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5,E2=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3位,第4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最低得分为0分。

2、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第3.2.1条款中 “打分分值取整”内容。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18年12月18日8 时30 分(北京时间)。

注: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州市南翼港区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8]139号

南翼商务大厦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于2018年12月18日在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证书及号码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

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水电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中大(福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于海为

一级注册建筑师

0********

9.32%

按招标文件规定

按招标文件规定

98.12

资格能力条件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行业甲级;

福建省泉州市水电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中大(福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

业绩

资审设计业绩: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北 I 区)1605-648 地块 B23 研发设计用地项目;

资审施工业绩:福州市海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加分业绩:中国铁物大厦项目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业绩: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北 I 区)1605-648 地块 B23 研发设计用地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冯江

一级注册建造师湘143*****2231

9.00%

按招标文件规定

按招标文件规定

94.13

资格能力条件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行业甲级;

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企业

业绩

资审设计业绩:明发安徽金寨城市广场 EF 地块;

资审施工业绩: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启动区二期;

加分业绩:金地·环球港商业楼施工;张家界荷花机场扩建工程新航站楼主体工程施工;醴陵陶瓷会展馆施工;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业绩: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启动区二期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研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福建省桃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刘敏华

一级注册建筑师

********6

9.00%

按招标文件规定

按招标文件规定

92.09

资格能力条件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福建省建研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福建省桃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

业绩

资审设计业绩:浦江镇 125-3、125-4 地块项目;

资审施工业绩:龙江国际大酒店及附属用房;

加分业绩:黄浦区五里桥街道 99 街坊 2/2 商办地块项目设计;小东门 616、735 街坊地块项目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业绩:浦江镇 125-3、125-4地块项目;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备注

/

/

/

/

/

4、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1日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南翼港区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办公地址:南安市成功街融欣大厦C梯9层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传真: / ,联系人: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15栋2408

邮政编码:362018,联系电话: ****-********

传真:****-********,联系人: 小黄

6、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7、行政监督部门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南西路41号

监督电话:****-********

日期:2018年1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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