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零星工程与服务招标采购推荐的入围服务商、成交服务商公示(四)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零星工程与服务招标采购推荐的入围服务商、成交服务商公示(四)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零星工程与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推荐的入围服务商、成交服务商公示(四)
(招标编号:GWFW-NX-291854)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零星工程与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入围服务商、成交服务商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入围服务商、成交服务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包编号 | 推荐的成交服务商 |
1 | 定点-后勤车辆维保 | JX1 | 银川高新区新广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公示期3天,逾期概不受理。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有疑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简单概述异议对象及异议事项,如***公司关于对***公司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的异议);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理由;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的,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受理: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定代表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五、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物资部)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传真:****-*******(物资部)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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