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苗木中标结果

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苗木中标结果

< type="hidden" value="e1663fe********a9ac3fcd38ad732ae" id="contractId"> < type="hidden" value="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文山村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项目苗木采购项目" id="title">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乙方:闽侯县榕兴林木有限公司小微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HK[GK]*******的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文山村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项目苗木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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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苗木类苗木类1国内**************榕兴林木榕兴林木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元(¥*******.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整理绿化用地,24000㎡ 2、香樟,4536株,胸径≥3cm,W=80~90cm,H=220~280cm,抚育2年; 要求苗木无病虫害;生长健壮;营养袋完整;叶色正常;萌发力强;严禁提供有病虫或长势不良的苗木;土球和裸根树根根系要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无明显病虫害;姿态和生长势须树干竖直(除设 计特殊要求除外),树形完整,造型优良,生长健壮。 3、天竺桂,3024株,胸径≥3cm,W=80~90cm,H=220~280cm,抚育2年;要求苗木无病虫害;生长健壮;叶色正常;萌发力强;严禁提供有病虫或长势不良的苗木;土球和裸根树根根系要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无明显病虫害;姿态和生长势须树干竖直(除设 计特殊要求除外),树形完整,造型优良,生长健壮。 4、黄山栾树,4536株,胸径≥3cm,W=80~90cm,H=220~280cm,抚育2年;要求苗木无病虫害;生长健壮;叶色正常;萌发力强;严禁提供有病虫或长势不良的苗木;土球和裸根树根根系要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无明显病虫害;姿态和生长势须树干竖直(除设 计特殊要求除外),树形完整,造型优良,生长健壮。 5、红叶石楠,1512株,胸径≥3cm,W=80~90cm,H=220~280cm,抚育2年;要求苗木无病虫害;生长健壮;叶色正常;萌发力强;严禁提供有病虫或长势不良的苗木;土球和裸根树根根系要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无明显病虫害;姿态和生长势须树干竖直(除设 计特殊要求除外),树形完整,造型优良,生长健壮。 6蓝花楹,1512株,胸径≥3cm,W=80~90cm,H=220~280cm,抚育2年;要求苗木无病虫害;生长健壮;叶色正常;萌发力强;严禁提供有病虫或长势不良的苗木;土球和裸根树根根系要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无明显病虫害;姿态和生长势须树干竖直(除设 计特殊要求除外),树形完整,造型优良,生长健壮。 7、枫香,3024株,胸径≥3cm,W=80~90cm,H=220~280cm,抚育2年;要求苗木无病虫害;生长健壮;叶色正常;萌发力强;严禁提供有病虫或长势不良的苗木; 土球和裸根树根根系要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无明显病虫害;姿态和生长势须树干竖直(除设 计特殊要求除外),树形完整,造型优良,生长健壮。 8、红皮榕,1882株,胸径≥3cm,W=80~90cm,H=220~280cm,抚育2年;要求苗木无病虫害;生长健壮;叶色正常;萌发力强;严禁提供有病虫或长势不良的苗木;土球和裸根树根根系要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无明显病虫害;姿态和生长势须树干竖直(除设 计特殊要求除外),树形完整,造型优良,生长健壮。 9、香樟,471株,胸径≥3cm,W=80~90cm,H=220~280cm,抚育2年;要求苗木无病虫害;生长健壮;叶色正常;萌发力强;严禁提供有病虫或长势不良的苗木;土球和裸根树根根系要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无明显病虫害;姿态和生长势须树干竖直(除设 计特殊要求除外),树形完整,造型优良,生长健壮。 10、山杜英,1882株,胸径≥3cm,W=80~90cm,H=220~280cm,抚育2年;要求苗木无病虫害;生长健壮;叶色正常;萌发力强;严禁提供有病虫或长势不良的苗木;土球和裸根树根根系要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无明显病虫害;姿态和生长势须树干竖直(除设 计特殊要求除外),树形完整,造型优良,生长健壮。 11、枫香,471株,胸径≥3cm,W=80~90cm,H=220~280cm,抚育2年;要求苗木无病虫害;生长健壮;叶色正常;萌发力强;严禁提供有病虫或长势不良的苗木;土球和裸根树根根系要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无明显病虫害;姿态和生长势须树干竖直(除设 计特殊要求除外),树形完整,造型优良,生长健壮。 12、无患子,941株,胸径≥3cm,W=80~90cm,H=220~280cm,抚育2年;要求苗木无病虫害;生长健壮;叶色正常;萌发力强;严禁提供有病虫或长势不良的苗木;土球和裸根树根根系要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无明显病虫害;姿态和生长势须树干竖直(除设 计特殊要求除外),树形完整,造型优良,生长健壮。 13、蓝花楹,71株,胸径≥3cm,W=80~90cm,H=220~280cm,抚育2年;要求苗木无病虫害;生长健壮;叶色正常;萌发力强;严禁提供有病虫或长势不良的苗木;土球和裸根树根根系要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无明显病虫害;姿态和生长势须树干竖直(除设 计特殊要求除外),树形完整,造型优良,生长健壮。 14、洋紫荆,941株,胸径≥3cm,W=80~90cm,H=220~280cm,抚育2年;要求苗木无病虫害;生长健壮;叶色正常;萌发力强;严禁提供有病虫或长势不良的苗木;土球和裸根树根根系要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无明显病虫害;姿态和生长势须树干竖直(除设 计特殊要求除外),树形完整,造型优良,生长健壮。 15、塔柏,210株,胸径≥3cm,W=80~90cm,H=150~200cm,抚育2年;要求苗木无病虫害;生长健壮;叶色正常;萌发力强;严禁提供有病虫或长势不良的苗木;土球和裸根树根根系要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无明显病虫害;姿态和生长势须树干竖直(除设 计特殊要求除外),树形完整,造型优良,生长健壮。 一、苗木种植指标1.苗木种植时的规格: 1.1高度:为苗木种植时自然或人工修剪后的高度,要求乔木尽量保留顶端生长点。表中所列的树木高度范围内,应每种高度都有,并结合植物造景进行高低错落搭配。 1.2胸径:为所种植乔木离地面1.4m-1.5m处的直径,种植时最小不能小于下限值。 1.3冠幅(m):为种植时花树木经常规处理后、交叉垂直二个方向上的平均枝冠直径。在保证花树木能移植成活和满足交通运输的前提下,应尽量保留花树木原有冠幅,利于绿化尽快见效。 1.4土球(cm):为保证花树木移植成活及迅速恢复生长所需的最小带土球平均直径。所带土球应保证到放于植穴时完好不散为合格。如苗木为假植苗或容器苗,可在保证苗木正常移植成活和迅速生长的前提下,依实确定所带土球规格。土球高度依树木的根系分布情况按实确定。对苗木规格中列明种植容器类型者,可保证苗木质量前提下,按如下顺序确定:指定盆苗则用盆苗,指定袋苗则用袋苗、亦可用盆苗;指定假植苗可用盆苗、袋苗;指定地苗则用盆苗、袋苗、假植苗。依次类推,反之则不行。 1.5冠高:为保证绿化效果,体现花树木形体美,要求花树木应有与树高成一定比例的冠高(即树冠最低分枝至树顶高度)。自然配植的景观树冠高越高越饱满越好。2.树木、花质量: 2.1所有树木、花必须健康、新鲜、无病虫害、无缺乏矿物质症状,生长旺盛而不老化,树皮无人为损伤或虫眼。 2.2所有苗木的冠形应生长茂盛,分枝均衡,整冠饱满,能充分体现个体的自然景观美。 2.3严格按设计规格选苗,花灌木尽量选用容器苗,地苗尽量用假植苗,应保证移植根系完好,带好土球,保证结实牢靠。 2.4截干乔木锯口处要干净、光滑、无撕裂或分裂。正常截口应用蜡或漆封盖。 2.5开花乔木及主景树在种植时必须精良保留原有的自然生长冠形。 2.6容器苗(袋苗),不能以裸根苗种植,以保证尽快见效和迅速恢复生长。3.花树木苗木规格的确定:要求施工单位认真选苗和对苗木进行前期技术处理,以保证苗木符合设计要求。4.花树木的包装、运输:按园林市场常规处理,保证苗木质量。5.为保证施工能充分体现植物造景,要求施工种植时应有的放矢,依设计认真配植:对孤植树,应利于突出其最佳树姿;对自然丛植树,应高低搭配有致,反映树丛的自然生长景观;对林植树,应注意不同种间的共生共荣,体现密林景致;对密植花木,应小心冠冠之间的连接、错落和裸土的覆盖,显示群植的最佳绿化效果。 二、修剪整形: 花草树木种植时,因种植前修剪主要是为运输和减少水分损失等而进行的,种植后,应考虑植物造景以及植物基本形态重新进行修剪造型,绑扎、牵引、去掉阴枝、病残枝等,并对剪口作处理。使花草树木种植后的初始冠型既能体现初期效果,又有利于将来形成优美冠形,达到设计目的和最终效果。 三、绿化养护: 1、绿化养护管理时间为2年(成活养护六个月,日常养护十八个月)(由乙方负责管养),即从所有绿化种植全部完成、进行完工验收合格后第1天算起2年(成活养护六个月,日常养护十八个月)。养护期内若出现死苗,乙方应及时进行更换,由双方做好登记备案,且死苗部分从苗木更换之日起养护期顺延至满2年。养护期内,乙方应及时更新复壮受损苗木等,并能按设计意图,按植物生态特性:喜阴、喜阳、耐旱、耐湿等分别养护,且据植物生长不同阶段及时调整,保持丰富的层次和群落结构。在养护期内及时清洗杂物、浇水保持土壤湿润、追肥、修剪整形、抹不定芽、防风、防治病虫害(应选用无公害农药)、除杂草、排渍除涝等。 其中: 1)追肥:主要追施氮肥和复合肥。乔灌木最好施用复合肥,乔木每月每株150克左右。施工时的具体用量可由施工方案依实确定。 2)不定芽及保主枝:对路树,如为截干乔木,成活后萌芽很不规则,这时应该在设计枝下高以下将全部不定芽抹掉,在枝下高以上选3-5个生长健壮、长势良好、有利于形成均匀冠幅的新芽保留,将其余乔灌木依造景需要去新芽,以利于形成优美树型为准。 2、苗木成活率:乔木成活率应达100%,灌木、地被、攀缘植物成活率应达100%以上,养护期间,苗木出现死亡的,乙方应按设计图纸要求的规格一个月内补植,并不应索取任何费用。若乙方不能因苗木死亡而及时应按设计图纸要求的规格及时补植,甲方有权雇佣他人补植及养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每次5000元整。该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可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或货款中扣回,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3、苗木长势: 乔木:生长旺盛,枝繁整齐无病虫害; 灌木、地被、攀缘植物:生长旺盛、修剪整齐无病虫害。 4、浇水:依据植物生长期,在不同的季节里,根据实际情况所需水量的要求进行及时浇水、浇透水,以保证植物正常生长的需要。攀缘植物应在种植完毕后,浇足定根水,在晴天视情况采用遮阳网遮阳,栽后15天内应早晚各浇一次水,并贯切“天干必浇,浇则浇透”的原则,养护水应是无毒,无妨碍植株生长成分的水。 5、病虫害防治:对于虫害发生率较高的树种,要“预防为主”和“治早、治小、治了”的原则,采用综合防治放大,有效地去除病虫害。若中标人不及时防治病虫害,采购人有权雇佣他人给予防治,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中标人还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每次5000元整。该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可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或货款中扣回,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6、环境保护:在养护期间,所清理的垃圾、杂草应及时运清。若中标人不能清理垃圾、杂草,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采购人有权雇佣他人清除,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中标人还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每次5000元整。该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可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或货款中扣回,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7、中标人在养护期内若养护不到位,采购人将要求其整改,且整改部分的养护期顺延3个月;若中标人连续二次均没有按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养护期顺延6个月,同时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中标人还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每次1万元整。该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可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或货款中扣回,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四、项目相关要求: 1、本项目为苗木采购,中标人须负责全部苗木的种植施工、包装、运输、保险、装卸、交付验收和养护、除虫害等。 2、本项目交付验收所需的一切辅材,包括但不限于镀锌铁丝、树棍、水等,由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和现场情况提供,实际使用数量与投标人的投标数量不符时不对合同单价产生变更。 3、各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国家、行业标准、规范作出投标响应。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所投苗木的基本状况,严格按照招标项目清单表中要求的品种、质量标准、数量、规格的要求作出投标报价响应,并且提供有参照物的苗木彩色实物照片。否则造成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负责。评标结束后,招标采购人将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勘苗,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现场勘察的苗木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次递补勘察下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4、本采购文件第五章中的有关要求,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技术、商务偏离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等均视为重大偏离。 5、中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所作承诺履行职责,不得虚报各项规格指标,如有违约,采购人有权根据协议、合同采取措施保证本次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并相应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苗木照片、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规范、标准规定、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均为本招标项目的验收依据。甲方根据此依据进行树种、规格标准、数量等方面的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将退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苗木验收的方法及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苗木按数量随机抽查10%,每株为一点,总检查数不得少于5点,若每个树种苗木少于10株时将全数检查。 (2)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苗木质量基本要求: 质量要求 姿态和生长势树干竖直(除设 计特殊要求除外),树形完整,生长健壮 病虫害无明显病虫害 土球和裸根树根系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3、拒收条件: (1)达不到规格要求的苗木; (2)病虫害严重的苗木; (3)生长势很差可能影响成活率的; (4)土球破裂的; (5)运输过程中损毁的苗木; (6)严重畸形影响景观效果的; (7)因苗木起挖后未及时送苗造成枯萎,影响成活率的;4、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苗木规格要求由甲乙双方联合进行苗木验收。验收完成后必须立即填写苗木验收单,依据苗木验收单或送货单进行苗木决算。5、乙方在供货、搬运、吊装及验收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所有责任及义务。。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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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30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30%
240中标人种植施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4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10%;
330至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满1年养护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剩余合同款20%,满2年养护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剩余合同款1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单位银行转账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待乙方种植施工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单位全额无息退还至乙方账户。。

9、合同有效期

24个月。

10、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置。且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在供货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苗木种植生长环境及种子是否合法来源进行现场勘查,如甲方发现与投标文件描述不符或虚假应标的; (2)乙方中 标 后,如果因乙方原因不按规定无法按时与甲方签订供货合同的; (3)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 (4)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的; 2、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中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 id="check1" checked="checked" disabled="disabled" type="checkbox">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无。
< id="check2" disabled="disabled" type="checkbox">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履约保证金:1、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单位银行转账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待乙方种植施工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单位全额无息退还至中标人账户。2、乙方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1)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签订合同(2)乙方未能按期完成该项目苗木供应。(3)乙方提供的苗木的质量、规格、材质及安装不符合要求,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拒绝整改。(4)由于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合同终止的。八、苗木验收的质量标准:(1)苗木按数量随机抽查10%,每株为一点,总检查数不得少于5点,若每个树种苗木少于10株时将全数检查。(2)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3)苗木质量基本要求:质量要求姿态和生长势树干竖直(除设计特殊要求除外),树形完整,生长健壮病虫害无明显病虫害土球和裸根树根系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 3、拒收条件:(1)达不到规格要求的苗木;(2)病虫害严重的苗木;(3)生长势很差可能影响成活率的;(4)土球破裂的;(5)运输过程中损毁的苗木;(6)严重畸形影响景观效果的;(7)因苗木起挖后未及时送苗造成枯萎,影响成活率的; 4、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苗木规格要求由乙方、甲方联合进行苗木验收。验收完成后必须立即填写苗木验收单,依据苗木验收单或送货单进行苗木决算。 5、乙方在供货、搬运、吊装及验收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所有责任及义务。九、绿化养护绿化养护管理时间为2年(成活养护六个月,日常养护十八个月)(由乙方负责管养),即从所有绿化种植全部完成、进行完工验收合格后第1天算起2年(成活养护六个月,日常养护十八个月)。养护期内若出现死苗,乙方应及时进行更换,由双方做好登记备案,且死苗部分从苗木更换之日起养护期顺延至满2年。养护期内,乙方应及时更新复壮受损苗木等,并能按设计意图,按植物生态特性:喜阴、喜阳、耐旱、耐湿等分别养护,且据植物生长不同阶段及时调整,保持丰富的层次和群落结构。在养护期内及时清洗杂物、浇水保持土壤湿润、追肥、修剪整形、抹不定芽、防风、防治病虫害(应选用无公害农药)、除杂草、排渍除涝等。其中:1)追肥:主要追施氮肥和复合肥。乔灌木最好施用复合肥,乔木每月每株150克左右。施工时的具体用量可由施工方案依实确定。2)不定芽及保主枝:对路树,如为截干乔木,成活后萌芽很不规则,这时应该在设计枝下高以下将全部不定芽抹掉,在枝下高以上选3-5个生长健壮、长势良好、有利于形成均匀冠幅的新芽保留,将其余乔灌木依造景需要去新芽,以利于形成优美树型为准。2、苗木成活率:乔木成活率应达100%,灌木、地被、攀缘植物成活率应达100%以上,养护期间,苗木出现死亡的,乙方应按设计图纸要求的规格一个月内补植,并不应索取任何费用。若乙方不能因苗木死亡而及时应按设计图纸要求的规格及时补植,甲方有权雇佣他人补植及养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每次5000元整。该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可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货款中扣回,乙方不得有异议。3、苗木长势:乔木:生长旺盛,枝繁整齐无病虫害;灌木、地被、攀缘植物:生长旺盛、修剪整齐无病虫害。4、浇水:依据植物生长期,在不同的季节里,根据实际情况所需水量的要求进行及时浇水、浇透水,以保证植物正常生长的需要。攀缘植物应在种植完毕后,浇足定根水,在晴天视情况采用遮阳网遮阳,栽后15天内应早晚各浇一次水,并贯切“天干必浇,浇则浇透”的原则,养护水应是无毒,无妨碍植株生长成分的水。5、病虫害防治:对于虫害发生率较高的树种,要“预防为主”和“治早、治小、治了”的原则,采用综合防治放大,有效地去除病虫害。若乙方不及时防治病虫害,甲方有权雇佣他人给予防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每次5000元整。该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可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货款中扣回,乙方不得有异议。6、环境保护:在养护期间,所清理的垃圾、杂草应及时运清。若乙方不能清理垃圾、杂草,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甲方有权雇佣他人清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每次5000元整。该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可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货款中扣回,乙方不得有异议。7、乙方在养护期内若养护不到位,甲方将要求其整改,且整改部分的养护期顺延3个月;若乙方连续二次均没有按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养护期顺延6个月,同时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每次1万元整。该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可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货款中扣回,乙方不得有异议。九、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根据施工进度要求,提前通知乙方供苗的品种、数量、地点(2)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3)竣工后及时组织监理等相关部门验收2、乙方责任(1)按合同约定期限和甲方通知的批次、数量,按时无条件供货(2)按行业要求对苗木进行妥善包装和组织运输(3)在验收中若发现苗木数量不足或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及时无条件更换和补货(4)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福州市税务局认可的苗木发票(5)保证安全供苗:乙方在供货、搬运、吊装及验收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其相应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十、违约责任: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置。且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 (1)在供货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苗木种植生长环境及种子是否合法来源进行现场勘查,如采购发现与投标文件描述不符或虚假应标的;(2)如果因中乙方原因不按规定无法按时与甲方签订供货合同的;(3)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4)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的;2、因中乙方原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中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乙方:闽侯县榕兴林木有限公司
住所: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住所:闽侯县白沙镇白沙新城闽兴大道10#304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余孙震
委托代理人:
< name="sealSean3" id="sealSeanId_caStampBtn1" type="hidden">< name="signRes3" id="signResId_caStampBtn1" value="" type="hidden">黄功勋
委托代理人:
< name="sealSean3" id="sealSeanId_caStampBtn2" type="hidden">< name="signRes3" id="signResId_caStampBtn2" value="" type="hidden">/
联系方法:136*****042
联系方法:138*****068
开户银行:/闽侯民本村镇银行南屿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闽侯县支行 白沙分理处
账号:/************************000002账号:/140*****090********


签订地点:福州市闽侯县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苗木 景观提升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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