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沥青采购项目(二期)中标公示

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沥青采购项目(二期)中标公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沥青采购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工程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项目概况

2.1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属于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678”网)中的第六横——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主线起点连接平塘至罗甸高速,与银川至百色高速公路惠水至罗甸段交叉,终点连接望谟至安龙高速公路,项目建成将构建完整的第六横线,形成我省南部的主要通道。蔗香支线为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与规划的蔗香港区连接的高速公路。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公路的道路石油沥青(二期)的采购。

合同段

名称

单位

数量合计(吨)

交货地点

LWLQ-3

BC-1型乳化沥青

300.366

贵州黔和物流有限公司盘江库

PC-2型乳化沥青

241.56

PC-3型乳化沥青

502.238

70号A级

1343.716

SBS改性沥青

5420.118

阻燃SBS改性沥青

345.51

注:用于生产改性沥青和乳化沥青所使用的基质沥青品牌必须与本次投标所提供的基质沥青品牌一致。

2.3 计划开始供应日期:2019年3月(首批供货期);计划结束供应日期:2019年9月,具体供货时间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石油沥青生产企业代理商,具有石油沥青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品牌代理授权书。若拟投标的沥青为进口品牌,则代理商必须具有从事货物进出口的资格。拟投标代理的沥青产品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同时检测单位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具有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投标人所代理的沥青产品必须与检测报告中沥青产品一致。

3.2 近三年(2015至2017)年平均营业额3000万元以上,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中成立日期为准)的原因,无法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中相应年份的财务报表,则投标人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所有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及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关要求;2017年资金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大于1。

3.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4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3.7 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沥青,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双信封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9日至 2018年 12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9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面交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办理数字证书。

九、投诉举报的处理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

邮编:550004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财富中心B座9楼

邮编:550009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

传真:****-********

2018年12月19日



标签: 沥青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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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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