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中标结果
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中标结果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我部受有关单位的委托,现面向国内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等设备,欢迎具有供应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 招标编号:XJZFCG2010—A005
二、 招标内容: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设备。具体规格、技术要求见“采购货物技术指标及参数规格要求”。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报名时必须提供注册资金达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贰级以上(含贰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信用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叁级以上(含叁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等有效期内的复印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必须提供在江西省内完成的单个工程1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三份;3、在江西省内有独立的办事机构;4、必须提供主要产品(嵌入式高清摄像机、工业用高分辨率镜头、硬盘录像机)的生产厂商授权书;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国内企业;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0年7月12日至2010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到新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新建县长??镇长麦南路6号)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2010年8月2日上午10:00。
七、开标地点:新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孙先生 滕女士
电话及传真:0791—******* 邮编:330100
新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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