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等四校区物业管理与服务合同公告
航海等四校区物业管理与服务合同公告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集美大学
乙方:厦门市厦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HC[GK]*******的航海等四校区物业管理与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2 | 年 | 国内 | *******.28 | ********.56 | 厦煌物业 | 厦煌物业 | ||||||
合计: | ********.56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伍拾捌万陆仟贰佰陆拾捌元伍角陆分元(¥********.56)。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相关人员必须于2018年11月5日前配备到位,并进行相应的演练,服务期2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学校区;
4.3交付条件:关人员必须于2018年8月15日前配备到位,并进行相应的演练。。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 物业管理范围1、航海、轮机、财经、福东校区基本概况,校区占地总面积351248㎡ 建筑总面积228856㎡ 航海校区 占地面积80153建筑面积 57891主要楼栋数量17 福东校区占地面积25293建筑面积29829主要楼栋数量8 财经校区 占地面积136848建筑面积 81948主要楼栋数量15轮机校区 108954 59188主要楼栋数量6。2、航海等四校区学生宿舍23栋。3、航海等四校区所有公共建筑:包括万邦楼、海达楼、海通楼、允恭楼、即温楼、诚毅楼、航海体育室、福东楼、福东二、机械研学楼、机械实验室、航海技术实验楼、文渊文澜楼、文津楼、亲民楼、文学楼、文涛楼、财经实验楼、陈延奎楼、古龙大礼堂、育志楼、育华楼、育才楼、钢结构实验楼等建筑。4、航海等四校区室外保洁范围为校区主干道、人行道、水沟、绿化地面、运动场和楼宇周边硬化地,各类车辆停放处。各类楼宇屋面清理及疏通雨水管道口。各类地面管道清理疏通。5、航海等四校区水电设施、空调系统、安全监控平台系统、消防系统等公用系统的管理及日常维护。6、不负责办公室、实验室的室内保洁,不负责教工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二、委托管理期限及保证金1、委托管理期限自2018年11月5日起至2020年11月4日止。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保证,乙方未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或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赔偿。三、物业服务保障委托内容 乙方承诺对甲方航海等四校区范围内的设施、楼宇、道路,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及安全环境等承担保护、服务和管理的责任。(一)安全保卫和消防、交通管理1.乙方应在相关区域配备充足的安全保卫人员,承担学校内的安全防范、消防管理、交通管理、停车收费管理等工作;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2.服从甲方保卫处的领导,对保卫处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积极配合或及时整改,积极维护校园的秩序,防止纠纷和事故的发生。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处理职责内的问题,并及时报告。4.纠正、制止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5.盘查可疑人员,防止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必要时采取有效手段及时处理。6.保安部经理及主管应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应遵守保卫处值班备勤制度,遵守校区安保人员工作准则,深入校区安保队伍第一线,及时掌握校区安全动态、安保人员到岗执勤情况,主动汇报,及时处置;积极主动配合保卫处做好安保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在重大活动、关键节点,应服从保卫处工作安排,听从指挥,统一调配。保安部经理及主管如因故无法正常上岗或值班,应向保卫处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保卫处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依照保卫处相关规定处分。7.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负责校区内的巡逻防控工作。熟练掌握所配备的警具和通讯设备;了解监控和报警器材的位置;掌握校内安防的基本情况和防范重点;巡逻时要始终提高警惕,密切关注校园动态和重点人员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对发生在校内的案件、事件和事故采取相应措施,及时上报,保护现场,协助保卫部门及有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8.全体保安人员均是志愿消防员,上岗前应经严格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开展消防培训,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全体消防演练,能够熟练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积极、正确履行校内防火、灭火的职责。9.按照消防管理机构要求,做好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管理,确保微型消防站能够正常、有效发挥应有作用,并积极做好其他新增消防工作任务。10.按消防管理规定做好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一时无法解决的应设置临时防护措施,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检查记录台账应及时存档。11.明确校内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位置、数量,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各类设施和器材在位、有效、整洁,保持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检查登记。对灭火器材应做到每日普查一次,每月全面检查一次,确保灭火器材定点放置并做好维护管理;对消防栓系统(室内、室外)应做到每日例行检查、每月全面检查,确保消防栓系统各部件完好有效并能够正常供水,检查时还应对消防管网进行末端试水,确保各消防水泵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正常启泵、供水;做好对消防自动系统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消防自动系统做到每月一次例行检查、每季度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处理并督促维保单位检修。12.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应按照国家消防管理规定配备消控室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考核合格,持证上岗,遇到消防报警,能够按照规定流程及时、正确处置,发现设备故障时,按规定及时予以处理;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与消防控制中心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入内。13.根据保卫处要求,配合做好师生消防安全演练、消防户籍化系统管理和对外联络工作,积极开展校内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均应建立工作台账,并根据要求上报。14.监控室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操作方法,应严格按相关规定认真填写监控值班记录、报警记录及处理过程等事宜并做好上报工作。爱护监控主控中心各类设备,发现故障应及时上报,确保安防设备运转正常;遇有监控画面出现可疑情况或园区红外报警发出警报时,监控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巡逻、值班安保人员到现场核实、处置,同时向保卫处值班室上报情况;遇有重、特大案件、事件以及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还应立即报告保卫处带班领导。监控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卫处相关保密规定,不得私自下载翻录、储存、传播校区相关监控录像资料,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15.维护校容校貌,制止乱张贴海报、宣传单、大字报等行为;制止未经学校同意或占用道路在公共场所摆摊设点、违章商业活动等行为。16.交通管理人员要维持好校园交通秩序,掌握并能熟练运用“停车”、“前进”、“靠边停”、“禁止进入”、“转向”、“倒车”等交通手语指挥机动车辆,且动作规范。纠正、制止车辆违章停车、超速现象;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在校区内行驶,做好此类车辆清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日常巡逻工作,高峰时段在主要交通路口站岗执勤,疏导车辆、人员,做到人车分流,确保校区内交通顺畅,避免事故。整理、摆放自行车等车辆,保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对突发的交通事故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保卫处。完善和配套相关道路的交通标识,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交通标识。17.做好门卫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站岗值勤。按学校颁布的进出校门的有关规定,指挥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对外来车辆、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要进行询问、登记;对机动车辆载物出门或个人携带大件包裹、大宗物品出校门应检查是否具有相关证明,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严禁营运车辆进入校园;禁止流动摊贩、闲杂人员和收购废品者进入。同时做好车辆门禁系统管理工作。严禁宠物进校园。禁止送餐人员、推销人员入校。18.承担学校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参观来访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交通顺畅,秩序良好;承担各种突发案件、事故的报告、处理工作和自然灾害的抢险救灾等工作。19.掌握相关业务知识,熟悉校区的规章制度。能识别学校重要领导和车辆,主动给予配合。熟悉校区地形地貌,能指出各条道路,建筑物的具体位置。熟悉各类常用办公、报警电话,如校区总值班,保卫处,校医院,物业维修,以及消防119、治安110、急救120报警电话等。20.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包括社会人员、新闻媒体、学校师生)透露学校发生的相关信息。21.保安人员上岗时应着装整齐,佩戴标志,仪表端庄(坐姿端正,不抽烟、不翘二郎腿),值勤时应举止文明,讲究礼貌,严禁刁难、打骂或威胁师生和群众;执勤时非自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不准采取过激的防卫措施。22.做好交接班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饮酒上岗。保证值班室电话畅通;不在当班时间处理私事,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情;熟练掌握本责任区的工作。严禁值勤时间聊天、打闹、睡觉、擅离岗位。23.各岗位执勤人员要认真做好来访接待;保持值班室、岗亭和周边环境的卫生整洁;要爱护公共财物、设施和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发现他人破坏或损坏公物的要及时制止并上报处理。24.完成保卫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5.费用结算1)甲方每季度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时,甲方保卫处有权对乙方的安保工作进行评估考核,若存在扣分、扣款项的,甲方有权在支付物业管理费时直接扣除。2)保安工作具体要求及考核扣分标准以附件《集美大学物业公司保安工作暂行规定》的形式进行约定。(二)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小型维修(指单件单价材料费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维修)1、供水系统管理工作。包括:加压水泵房、蓄水池、供水管网,校区各楼宇用水的计量抄报、分析、统计、收费或督办缴费,做好值班记录,供水信息的公布,保证正常供水。2、供电系统管理工作。24小时按规定运行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校区各楼宇用电的计量抄报、分析、统计、收费或督办缴费,供电信息公布(提前停电公告,重点部门实行人对人通报),保证校区供电正常。24小时监控各校区水电实时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用水用电及时处理并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3、备用发电机的维护管理以及应急发电和定期试机工作,包括启动前检查、校验、参数按要求数值调整等确保安全操作。其他小配电房实行巡检。4、负责中央空调运行、检查、操作、巡查管理,保证供冷正常。配合学校监督分体空调、中央空调维修维保外包单位的维修维保工作,回收超保修范围所更换的配件及材料,并对外包单位在校园内工作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5、做好水电节能管理。认真落实《集美大学水电管理办法》和节能减排工作。检查和处理水路跑、冒、滴、漏,检查和处理漏电、非法拉线、偷电行为,按天气变化做好空调设备开关时间调整和温度调节,避免人为浪费现象,对公共照明用电及时关闭等。6、保证为校方提供24小时应急维修保障服务及合同外的有偿服务。紧急报修维修人员接报后10分钟内到场处理;一般小型故障2小时内排除,难度大及需要特殊配件的维修,24小时不间断维修。为防止“不报不修”,每学期须两次普查维修,校方不定期抽查。建立学生宿舍高效的报修维修工作体系。7、乙方负责管理范围内单件单价材料费在人民币500元以内(含500元)的小型维修(主要指更换灯泡、灯管、水龙头、电开关、电风扇;处理漏水漏电,更换部分水电管线、门、门栓、窗、玻璃、桌椅;疏通管道、交通标识牌、警示牌、停车位画线等),其他维修由乙方提出维修建议方案,2小时内向甲方报修,由甲方负责实施。8、木件维修、铁件维修应涂漆,办公室、教学楼、宿舍楼、场、馆、室等属于维修范围的楼道扶手、铁窗、踢脚线等每年油漆(或檫洗一次)。9、协助做好校区楼内电话线、信号排障工作。10、每年清洗二次服务范围内的电风扇(含学生宿舍),每年擦洗二次宿舍热水器外表灰尘,做好空气源热泵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单位的沟通联系,协助做好热水系统故障的报修。11、对二次供水水池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和化验,做好各项记录和资料汇总,确保年检合格。12、对电梯的运行进行维护管理,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保单位和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并做好维修年检。航海等四校区电梯管理服务主要有:(1)电梯维保项目实行大包维保,维保内容包括提供电梯及轿厢空调的日常维护保养服务及免费提供电梯零部件。(2)为保证电梯使用安全的连续性,物业委托的电梯维修维保单位必须是电梯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或学校原委托单位。维修维保单位提供的所有配件必须是原厂电梯厂家的原(新)产品。(3)维修维保单位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将立即报修,维修维保单位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出小故障(如:轿厢不平衡、轿厢内灯坏、内外面板故障等等)应2小时内处理完毕;出大故障(如:电机烧毁、控制屏大故障、变频器烧坏、主板烧坏、换钢丝绳、需更换主要配件)应3-5天内处理完毕;若故障中有乘客困于设备内,维修维保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4)维修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时,因安全措施未做好或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包括设备损坏、人员伤亡),所有责任由维修维保单位负责。(5)维修维保单位必须保证电梯在良好状态运行,严禁带病工作,磨损或者损坏的配件要求及时更换。(6)特殊情况(如:重要来宾、台风天气等)要求维修维保单位派技术员到现场值班。(7)因维修维保单位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维修维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8)维修维保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员工资、运输费、常用工具费、高空作业费、维护所需的备品配件、线缆辅材、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定期检验费用等一切费用。(9)电梯维修维保服务起始时间与新中标供应商入驻时间一致。属于原学校签订的电梯维保合同,新中标的中标供应商要继续履行,费用由乙方支付。13、认真做好各项值班记录和维修记录,随时接受校方的监督检查。14、巡视检查室内外墙挂设备、建筑物内外墙砖石及附着物的安全状况,发现松动等隐患及时加固、更换等维修,并报告校方。15、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白蚁、红蚂蚁防治。(三)、综合管理服务1、对学生宿舍实行3班倒24小时值班,教学楼实行2班倒16小时值班(含公共教室的多媒体设备管理),在学院的统一安排下,负责古龙大礼堂的管理与音响设备开放。2、负责购置、配备教室的粉笔、白板笔、笔擦等教学日常用品;购置、配备行政机关办公室和学生宿舍的扫把、拖把、畚斗等卫生用具;购置发电机柴油;为新生宿舍配备中型以上锁头、人手一把钥匙。3、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做好宿舍设施和物品的登记清查;协助甲方和学院做好学生住宿方案、办理学生入住接待、退房;来访登记、大件物品出入登记;报修登记处理;晚归登记;对夜不归宿者经查实后报告甲方有关部门;公共秩序维护;大功率电器使用管理;各类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公告栏管理;活动室管理;异性互访管理;制止摆摊和入楼推销行为;以值班室为服务平台,接受报修、留言、小件寄存、失物招领等,为学生排忧解难。4、配合做好宿舍文化建设,协调宿舍内发生的矛盾纠纷,参与宿舍内务检查评比,维持良好的秩序和优美环境。协助学校学生处、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做好学生违规教育处理工作和学生宿舍的卫生、用电、用水情况检查,负责学生超定额水电费的收缴工作。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公寓管理情况,对学生违规违纪现象除及时制止、规劝外,也还需向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定期听取学生和主管部门意见,不断改进工作。5、按学校教室管理规定和安排,定时开放教室,课后及时关闭电气设备与门窗,做好节能和安全管理,对教学楼场所的设备进行登记、归位、清查、检修,协助教师解决设备故障。6、教室管理员(含多媒体管理员)每天定时巡查各楼层的教学设施,发现故障及时报修或以备用设施更换并做好相应记录,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古龙大礼堂等报告厅的日常管理、音响设备的调控以及故障报修等服务。7、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校重要会议、庆典、军训、招生、考试、报到、艺术节、学术活动、学校组织的展览等活动。8、遇到台风等恶劣天气,应加强教室、宿舍的检查,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四)清洁保洁(具体保洁清洁标准以标书约定的为准)1、所有建筑物的公共卫生间(每天保洁2次)、楼梯、通道、大堂、门窗、栏杆、扶手、天棚、墙面、地下车库、值班房每天清洁1次,巡回保洁。设备房、管井每周清洁1次。各建筑物屋顶、下水管、地沟每月清洁一次。2、大堂、楼前广场、校区主干道每天7:30前完成第一次清扫工作。原则上不用水冲洗,需要用水冲洗时须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同意。3、公共教室、多媒体教室、休息室等室内每天清洁1次,巡回保洁。4、非日常保洁区域每季度进行一次天棚、墙面的扫尘(特别是墙面的鞋印、球印等清除)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室外玻璃幕墙擦洗工作。5、校区内道路、人行道、广场每天清洁2次,巡回保洁,绿化带的人行道、硬地及绿化带的纸张、塑料袋、快餐盒等污染物、沟、渠、池、井、管线等巡回保洁。学校内道路路面不得有明显的泥沙、纸屑、烟蒂等。6、每天2次收集、清运垃圾,确保无积存垃圾,垃圾站定期清洗消毒,无污水和明显异味。装修垃圾、淤泥等非生活垃圾在指定地点堆放。化粪池每年清掏一次,要求池内存量不超过一半。7、制订并执行消杀计划,冬春季每月一次,夏秋季每月二次,蚊蝇孽生地每周一次。积极配合街道及政府部门作好校区“除四害”工作,预防疾病流行。8、清洁保洁应以无残枝落叶、垃圾杂物、污垢、明显灰尘、於塞为要求。9、原则上所有的楼内不用水冲洗,只能拖檫。(五)高层次人才周转房物业服务内容1、服务范围:学校指定的高层资人才周转房(约50套)2、服务内容:(1)财经学院13号楼30套和易购商城22套公共楼道保洁,至少每周一次;(2)上述房间200元以下零星修缮,采取报修后免费上门服务方式;(3)高层次人才周转房的物业服务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房产科负责监督。四、管理服务费(一)管理服务费标准1、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费人民币 ********.56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捌万陆仟贰佰陆拾捌元伍角陆分整。实际支付金额,以实际发生额服务期限为准。(每天物业管理费:年中标成交单价/365天,即每天24090.77元)(二)此费用不包括1、中央空调的维修保养费用和水质处理费用;2、清洁、维修、保安值班用电用水费用;3、垃圾外运费用和政府收取的城市垃圾处理费;4、单件单价在500元以上的维修材料;5、公共区域横幅、摆设花木等费用。(三)其它费用说明1、乙方办公用电费用和住房有关费用自行负担。2、设备设施的维修是指单件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维修材料。3、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等值班室如有安排非值班员住宿,限额使用水电,超出部分则其水电费自行负担。(四)岗位配置本期合同核定岗位编制260人,其中办公室岗位编制1人、保安部岗位编制80人、环境保洁部岗位编制60人、综合管理部岗位编制99人,公共设施部岗位编制20人。(五)付款方式年度管理费分四次支付,即第一次: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2018年11月5日-2019年1月4日费用,支付金额:*******.38元第二次:2019年4月30日前支付2019年1月5日-4月4日费用支付金额:*******.57元第三次:2019年7月31日前支付2019年4月5日-7月4日费用支付金额:*******.57元第四次:2019年11月30日前支付2019年7月5日-11月4日费用支付金额:*******.76元第五次: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2019年11月5日-2020年1月4日费用支付金额:*******.38元第六次:2020年4月30日前支付2020年1月5日-4月4日费用支付金额:*******.57元第七次:2020年7月31日前支付2020年4月5日-7月4日费用支付金额:*******.57元第八次: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2020年7月5日-11月4日费用支付金额:*******.76元,上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安保管理费,甲方保卫处有权依合同约定对乙方的安保工作进行考核并在费用结算时扣发相应金额。。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物业管理费用按季支付,根据上季度的检查考核情况,第二季度支付上季度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账支付。中标人应开具同签订合同单位一致的合法有效发票。具体支付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18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4日止。
10、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一)甲方将根据《集美大学物业管理与服务质量监控管理办法》对乙方管理服务质量进行考评及奖罚。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一次性价值5万元以上)和负面的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加重扣款。(二)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配足经与甲方核定过的保安员、宿管员、楼管员、保洁员、维修维护员的数量。非本地人员必须办理居住证。保安的岗位设置及人员数由保卫处负责核查。乙方每月初应将岗位和人员安排值班表报保卫处备案。保安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其中50岁以上所占比例不超过35%。若发现保安员年龄50岁以上所占比例超过35%(含35%)的,每次扣款一万元;若发现保安员年龄50岁以上所占比例超过45%(含45%)的,每次扣款五万元;若发现保安员年龄50岁以上所占比例超过50%(含50%)的,每次扣款十万元,罚没的款项经双方确认后,在末期经费中予以扣回;以上核查以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考核时核定的人数、年龄为准。其他人员年龄必须在60岁以下。其他岗位人员数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定期核查。按照政府有关特殊行业人员规定持证上岗规定的各种,乙方在配备工作人员时必须保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否则,按照《集美大学物业管理与服务质量监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三)甲方在合同期内可不定期抽查乙方实际用工情况,每次抽查如无特殊原因(特殊原因需经甲方认可)发现人员缺编,经双方确认后,按每缺编一人2000元的标准扣款,依次依人累加。每次抽查如无特殊原因(特殊原因需经甲方认可)发现人员脱岗半小时以上,经双方确认后,按每脱岗一人500元的标准扣款,依次依人累加。所扣款项在末期经费中予以扣回。(四)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规终止合同需支付给对方违约赔偿金¥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七、合同补充与终止(一)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期满后,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提供质量检评资料,做出合理的结论。乙方提供工作质量记录及自评报告。(三)乙方在管理服务不到位或出现质量事故时,若乙方不愿承担(或有异议)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和物业管理费中扣款,乙方无权对该笔款项进行追偿。八、其他事项(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台风、地震、战争、暴雨等)乙方无过失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乙方无需负责;但乙方须按本合同工作内容做好恢复和善后工作,不另计费用。(二)《集美大学航海、福东、财经、轮机等四校区物业管理与服务招标文件》、《集美大学物业管理与服务质量监控管理办法》《集美大学物业公司保安工作暂行规定》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与附件内容矛盾之处,以本合同为准。(四)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物业服务项目不涉及知识产权。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1、依照本合同规定将集美大学航海、轮机、财经、福东校区委托乙方实行一体化物业管理,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2、根据物业管理工作需要,向乙方免费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值班室、仓库。3、对乙方的管理工作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有关服务项目未达到乙方在投标时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服务承诺,或出现质量事故,一经确认,乙方的现场负责人须在《集美大学后勤质量管理检查结果确认单》上签字认可,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或并处1000—5000元罚款。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除扣款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付违约赔偿金。4、对乙方的管理架构及岗位设置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乙方未按合约定岗定员,未用足员工数,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工费用予以核减,并按第六条违约责任第三条扣款。5、建立对乙方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体系,通过现场检查、学校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检查反馈的信息、师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结果、群众的满意程度、学校BBS、服务质量热线电话的投诉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甲方有权根据评价结果的优劣情况对乙方予以经济奖罚。6、委托并授权乙方对师生违反学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向甲方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7、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8、支持乙方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9、甲方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和督评会。10、政策规定的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1、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集美大学航海等四校区实施物业管理,并在合同期内按“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标准和乙方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进行管理。审核结果应向甲方通报。2、坚持“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宗旨,热诚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乙方要建立可操作的细项管理和工作流程规定并作为工作记录每月末报甲方检查。甲方适时进行抽查,乙方应予以配合。3、确保实现管理目标,承担相应管理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乙方接受甲方制定的《集美大学物业管理与服务质量监控管理办法》,根据甲方检查结果,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4、因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集美大学物业管理与服务质量监控管理办法》规定,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因乙方工作中服务、管理过失、违规操作、未及时清除障碍等造成甲方人员伤亡、财物损失,乙方负全责。5、乙方应适时向甲方报送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工作总结、学生住宿方案、假期维修计划、文明宿舍评比、宿舍内务检查、学生违规情况报告、学生超额水电收缴情况等材料。乙方参加甲方要求的各类会议,在协调会和督评会上必须汇报工作情况。寒暑假期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集中安排学生住宿,名单必须记录在册。否则视乙方工作不到位,并视情节予以经济处罚。6、乙方负责管理范围内材料费在单件单价500元以内(含500元)的小型维修。7、非管理用房及设施原则上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除甲方免费提供的办公室、值班室、仓库等,其他各值班室、场馆等占用住人,乙方须向甲方申报,并按每月50—100元缴纳租金,并由乙方承担人员行为引发的各类事故责任及赔付;乙方在校区内整修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8、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校区设置物管服务中心和配备有关资源。9、招聘的技术、保安等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其他人员需培训后上岗。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校园的治安管理规定。10、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11、有权按照甲方委托和授权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12、管理期限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13、提供卓有成效的校园保安、清洁、维修、宿舍管理、教学楼、行政楼等公共场所等综合管理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满足使用者要求。14、为贯彻节约和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不得在各岗煮吃。三班岗的学生宿舍值班室等每处水电限额:水每月3吨,电每月30度。物管中心办公用水电及各处超额水电按实收费,并单列报表,保存记录。15、积极配合甲方的各项活动,密切保持与甲方沟通联系。16、政府规定的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特别要履行厦门市政府出台的相关物业用工、管理、经营等所有规定。17、乙方实行包干经营自负盈亏,合同期内不因法规、社会物价、人力资源等因素提出任何变更要求。乙方在使用员工人数上应遵照合同配足人员,配合甲方检查,诚实守信且负责任地如实报告实际上岗人数。18、乙方要特别重视用工岗前安全培训、技能培训,乙方所有人员在工作和非工作时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病老、纠纷、诉讼、破坏、滋扰等事件由乙方负完全责任。19、在校园内因乙方人员违规操作、违规违纪给甲方或学生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由乙方负担相应的赔付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集美大学物业公司保安工作暂行规定(合同附件) 为加强集美大学物业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提高物业安保工作的水平,本着协商、自愿、平等、客观的原则,根据《集美大学主校区、水产、原师院校区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和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人员录用条件与配备方案物业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接受学校保卫处的监督和指导。保安人员的日常工作由物业公司负责,保卫处有权调动保安人员,学校其他部门(包括物业公司)调用保安力量要经保卫处的同意。一、保安人员的录用要求1、保安的年龄应在18-50周岁(个别素质较强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之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门岗、领班、尚大楼岗位、巡逻岗等重要岗位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男保安员身高不得低于1.65M,女保安员身高不得低于1.55M,具备保安人员应有的素质和能力,持证上岗,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3、保安人员录用前必须向学校保卫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一份,经保卫处审查同意后方可录用。未经保卫处同意录用的保安,保卫处有权不拨付该保安的工资等费用。 二、人员配备及岗位设置 1、物业公司的保安编制数由学校保卫处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确定。 2、物业公司保安部门的岗位设置应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由物业公司与学校保卫处共同商议后确定。学校保卫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裁减保安职数。 3、物业公司保安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第二章工作任务与职责物业公司的安全保卫人员,承担学校内的安全防范、消防管理、交通管理、停车收费管理等工作;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1.服从保卫处的领导,积极维护校园的秩序,防止案件和事故的发生。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处理职责内的问题,并及时报告。3.纠正、制止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4.盘查可疑人员,防止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必要时采取有效手段及时处理。5.保安部经理及主管应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应遵守保卫处值班备勤制度,遵守校区安保人员工作准则,深入校区安保队伍第一线,及时掌握校区安全动态、安保人员到岗执勤情况,主动汇报,及时处置;积极主动配合保卫处做好安保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在重大活动、关键节点,应服从保卫处工作安排,听从指挥,统一调配。保安部经理及主管如因故无法正常上岗或值班,应向保卫处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保卫处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依照保卫处相关规定处分。6.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负责校区内的巡逻防控工作。熟练掌握所配备的警具和通讯设备;了解监控和报警器材的位置;掌握校内安防的基本情况和防范重点;巡逻时要始终提高警惕,密切关注校园动态和重点人员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对发生在校内的案件、事件和事故采取相应措施,及时上报,保护现场,协助保卫部门及有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7.全体保安人员均是志愿消防员,上岗前应经严格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开展消防培训,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全体消防演练,能够熟练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积极、正确履行校内防火、灭火的职责。8.按照消防管理机构要求,做好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管理,确保微型消防站能够正常、有效发挥应有作用,并积极做好其他新增消防工作任务。9.按消防管理规定做好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一时无法解决的应设置临时防护措施,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检查记录台账应及时存档。10.明确校内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位置、数量,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各类设施和器材在位、有效、整洁,保持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检查登记。对灭火器材应做到每日普查一次,每月全面检查一次,确保灭火器材定点放置并做好维护管理;对消防栓系统(室内、室外)应做到每日例行检查、每月全面检查,确保消防栓系统各部件完好有效并能够正常供水,检查时还应对消防管网进行末端试水,确保各消防水泵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正常启泵、供水;做好对消防自动系统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消防自动系统做到每月一次例行检查、每季度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处理并督促维保单位检修。11. 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应按照国家消防管理规定配备消控室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考核合格,持证上岗,遇到消防报警,能够按照规定流程及时、正确处置,发现设备故障时,按规定及时予以处理;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与消防控制中心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入内。12.根据保卫处要求,配合做好师生消防安全演练、消防户籍化系统管理和对外联络工作,积极开展校内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均应建立工作台账,并根据要求上报。13.监控室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操作方法,应严格按相关规定认真填写监控值班记录、报警记录及处理过程等事宜并做好上报工作。爱护监控主控中心各类设备,发现故障应及时上报,确保安防设备运转正常;遇有监控画面出现可疑情况或园区红外报警发出警报时,监控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巡逻、值班安保人员到现场核实、处置,同时向保卫处值班室上报情况;遇有重、特大案件、事件以及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还应立即报告保卫处带班领导。监控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卫处相关保密规定,不得私自下载翻录、储存、传播校区相关监控录像资料,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14.维护校容校貌,制止乱张贴海报、宣传单、大字报等行为;制止未经学校同意或占用道路在公共场所摆摊设点、违章商业活动等行为。15.交通管理人员要维持好校园交通秩序,掌握并能熟练运用“停车”、“前进”、“靠边停”、“禁止进入”、“转向”、“倒车”等交通手语指挥机动车辆,且动作规范。纠正、制止车辆违章停车、超速现象;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在校区内行驶,做好此类车辆清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日常巡逻工作,高峰时段在主要交通路口站岗执勤,疏导车辆、人员,做到人车分流,确保校区内交通顺畅,避免事故。整理、摆放自行车等车辆,保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对突发的交通事故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保卫处。完善和配套相关道路的交通标识,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交通标识。16.做好门卫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站岗值勤。按学校颁布的进出校门的有关规定,指挥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对外来车辆、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要进行询问、登记;对机动车辆载物出门或个人携带大件包裹、大宗物品出校门应检查是否具有相关证明,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严禁营运车辆进入校园;禁止流动摊贩、闲杂人员和收购废品者进入。同时做好车辆门禁系统管理工作。严禁宠物进校园。禁止送餐人员、推销人员入校。17.承担学校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参观来访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交通顺畅,秩序良好;承担各种突发案件、事故的报告、处理工作和自然灾害的抢险救灾等工作。18.掌握相关业务知识,熟悉校区的规章制度。能识别学校重要领导和车辆,主动给予配合。熟悉校区地形地貌,能指出各条道路,建筑物的具体位置。熟悉各类常用办公、报警电话,如校区总值班,保卫处,校医院,物业维修,以及消防119、治安110、急救120报警电话等。19.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包括社会人员、新闻媒体、学校师生)透露学校发生的相关信息。20.保安人员上岗时应着装整齐,佩戴标志,仪表端庄(坐姿端正,不抽烟、不翘二郎腿),值勤时应举止文明,讲究礼貌,严禁刁难、打骂或威胁师生和群众;执勤时非自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不准采取过激的防卫措施。21.做好交接班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饮酒上岗。保证值班室电话畅通;不在当班时间处理私事,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情;熟练掌握本责任区的工作。严禁值勤时间聊天、打闹、睡觉、擅离岗位。22.各岗位执勤人员要认真做好来访接待;保持值班室、岗亭和周边环境的卫生整洁;要爱护公共财物、设施和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发现他人破坏或损坏公物的要及时制止并上报处理。23.完成保卫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三章考核办法、内容及标准一、考核办法对物业公司安保工作的考核以月为单位,按照以下两种办法进行考核。保卫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何种考核办法。 1.按百分制计算,如某月考核成绩高于90分,按合同支付安保管理费;如某月的考核成绩在80-89之间,按照合同规定的95%支付安保管理费;考评总分达不到80分的,集美大学有权不支付该月的安保管理费。2.按保卫处检查保安的工作情况,随时对发现的问题扣发相应的金额。物业公司安保管理费的拨付按《集美大学主校区、水产、原师院校区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的规定支付。二、考核内容及标准(一)发现以下问题的每次考核扣1分或每人次扣发200元: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酒后执勤的;执勤时随地坐卧、打闹,与外人闲聊,看书报、听耳机、收听广播等做与执勤无关的事的。2.执勤时精神不振,姿态不端正,着装不整齐的;不按规定站岗、敬礼的。3.门岗管理不严,未按门岗管理规定开展人员、车辆登记,管理工作的。4.小商小贩、送餐员、收购废品及拾破烂人员进入校内活动未及时制止的;未经学校保卫处同意在校内散发传单、广告等行为未及时制止的。5.执勤态度恶劣,有意刁难师生和群众。6.不按时上报材料、不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不按规定执行检查、排查、维护和登记的;不按制度落实培训、训练和演练任务的。7.不能熟练掌握所配备的各项设备,不能及时接听电话和对讲机等通讯工具的;出警不迅速,问题处理不及时,报告不清楚的。8.不按规定和要求检查、维护、保管消防设施、器材的;不能熟练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不按要求配合组织消防演练、消防宣传等活动的。9.校园内发现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的。10.不按职责和要求落实,发生其它问题给队伍建设或学校带来一般性影响和责任的。(二)发生以下问题的每次考核扣2分或每人次扣发300元:1.执勤时打睡觉、脱岗,在岗位上喝酒、打牌、下棋、玩手机等行为的。2.不服从保卫处的领导和安排,对下达的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的。3.不按规定和程序处理问题,谩骂或威胁师生员工,导致矛盾激化的。4.发生问题不及时妥善处理,出现瞒报、漏报,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5.不爱护所配的保安装备、设备器材,发生损坏、丢失的。6.因管理不善造成队伍涣散,保安员在一个月内发生同样的违章违纪行为达三次的;7.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出警不及时的(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8.承担学校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各种突发案件、事故的处理、报告工作和自然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不到位、不认真、不及时的。9.不按职责和要求落实,发生其它一般性案件和事故的,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和责任的。10.校内的消防器材、设施发生被盗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次的。11.值班安保人员缺岗,经保卫处提醒仍未及时补充的。(三)发生以下问题的每次考核扣5分或每人次扣发500元:1.因管理不善、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出警不及时等原因,发生可防性案件的(按发票价格70%赔偿)。2.因管理不善、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出警不及时等原因,发生重特大火灾、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3.遇到各种灾害或突发事件时,不能奋不顾身英勇抢救或不敢抓捕、不敢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的。4.不服从学校保卫处的领导和工作安排,下达的工作任务不能按时解决;保安队伍战斗力不强,无责任心、事业心,被师生评议为“不满意”的。5.不按职责和要求落实,发生其它重大案件和事故,给学校带来严重影响的。6.出现保卫处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的情况。7.保安员年龄超过55岁的,重要岗位年龄超过45岁的。(四)奖励条款1.因严格管理、规范执勤,与管理对象发生冲突而导致身体受伤、财产受损的,视情况给予每人次100元及以上补助。2.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视案值案情给予每人次200元及以上奖励。3.在工作过程中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除按以上规定给予经济奖励外,积极协助申报政府见义勇为基金。4.在承担学校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各种突发案件、事故的处理、报告工作和自然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对个人给予每人次500元及以上奖励,或对物业公司给予3000元以上奖励。。
甲方: | 集美大学 | 乙方: | 厦门市厦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 住所: | 厦门湖里区东渡路48号 |
单位负责人: | 李清彪 | 单位负责人: | 王丽水 |
委托代理人: | 蔡水涛 | 委托代理人: | 李远军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6*****839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集美支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厦门鹭江支行 |
账号: | ****************664 | 账号: | ****************71 |
签订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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