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国家宪法日活动(GGZC2018-D3-13603-DHJS)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国家宪法日活动(GGZC2018-D3-13603-DHJS)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宪法日活动(GGZC2018-D3-13603-DHJS)
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国家宪法日活动
二、采购项目编号:GGZC2018-D3-13603-DHJS
三、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国家宪法日活动一项。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贵司通〔2018〕58号 中共贵港市委宣传部 贵港市司法局 贵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为做好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贵港分会场启动仪式和贵港市“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揭晓仪式晚会,需拍摄制作9名贵港市“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先进事迹视频;布置2018年贵港市“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会场和贵港市“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揭晓仪式会场;策划、制作广西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和贵港市“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揭晓仪式晚会会场转换视频;通过新华社“现场云”对贵港市“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会场和贵港市“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揭晓仪式晚会在“贵港宣传”手机端进行直播;策划并做好贵港市“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揭晓仪式晚会相关工作。由于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时间紧迫,而广西贵港日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贵港传媒公司具有“现场云”直播的能力、且拍摄能力强、综合实力强的企业,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现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将广西贵港日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国家宪法日活动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因此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组织采购。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广西贵港日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江北大道西段报社办公楼102、103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七、采购人员代表:林娴、刁欢欢、杨庚凤。
八、公示(告)的期限:2018年12月21日(1个工作日)
九、公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ggjy.gxgg.gov.cn/gxggzbw/(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贵港市司法局
地址:贵港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五楼 联系人及电话:杨庚凤,****-*******;
2.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锦泰尊品1幢1101号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
十一、潜在供应商认为公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贵港市司法局或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 日
招标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