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镇及旅游线路、河道等区域清扫保洁中标结果

集镇及旅游线路、河道等区域清扫保洁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上杭县古田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3]ZJ[GK]*******-1的古田镇集镇及旅游线路、河道等区域清扫保洁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清扫服务清扫服务36国内323400********福龙马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陆拾肆万贰仟肆佰元整元(¥********.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本项目进行总承包服务,承包年限3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符合质量标准。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主次干道(含广场)清扫保洁承包范围包括:古田镇主次干道人工清扫保洁及机械清扫、冲洗和洒水;树穴、路沿石杂草杂物清除,绿化带漂浮垃圾捡拾;果皮箱垃圾清掏、清洗及维护,旧果皮箱拆卸及安装;沿街商店、住户、巷道口和指 定垃圾池(点)垃圾收集一条龙作业服务(包含店面与店面之间,店面与围墙之间,围墙与围墙之间),主次干道与背街小巷交界巷口延伸保洁进巷口10米;机械清扫车清扫垃圾的清运。1、考核管理制度(1)成立路段清扫保洁质量专职考核小组,实行日查、周查、月查及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每月公布检查情况制度。根据承包单位完成的质量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实行责、权、利统一。(2)考核实行责任到人制度。作业人员的清扫保洁质量不能达到卫生质量标准的,由两名以上(含两名)考核人员签名认定即可进行处罚,并及时责令整改。(3)随着数字环卫的发展,建立数字环卫管理平台,考核必须实行电子数字化考核,每个作业人员、每辆垃圾收集车、环卫作业机械车辆都必须装配GPS卫星定位器进行考核。(4)考核小组对清扫保洁质量必须认真进行考核,做到实事求是,不得随意处罚,要严肃考评纪律,清政廉洁,不搞私人关系,公平合理。(5)垃圾收集车应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和规定配足(机动车辆须有合格证、行驶证),驾驶员须持有有效证件,车辆车厢须印有乙方公司名 称、路段名 称及编号,垃圾收集车车厢两边及后面应粘贴反光安全胶条。(6)机械作业驾驶员须持有驾驶相应机械化作业车辆的有效证件。2、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1)承包路段作业方式1.1 人工清扫保洁实行凌晨和中午一大扫及全天候定时、定人、定路段巡回保洁;1.2 巡回收集清运垃圾、清掏果皮箱;1.3 树穴、人行道、路沿石除草及绿化带垃圾捡拾;1.4 清除、清运建筑垃圾和废弃土、破旧家具及路面滴、洒、漏等物;1.5 机械作业车辆实行凌晨班和正常班及全天候备勤作业,避开上下班高峰期,严格按照路线冲洗及清扫主次干道,清洗人行道,清洗、维护果皮箱。(2)承包路段作业时间2.1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间 道路级别:一级、大扫时间4:00~6:30 12:00~14:30、巡回保洁时间:6:30~12:00 14:30~23:00、垃圾收集时间(含果皮箱):4:00~6:30 7:00~10:00 10:30~12:00 12:30~15:00 15:30~18:00 18:30~23:00备 注:收集垃圾时应使用摇铃或吹哨示意; 2.2机械作业车辆作业时间 道路级别:一级、清扫时间:4:00~7:30 8:30~11:30(夏季作业时间) 12:30~14:30 15:30~17:30(冬季作业时间) 12:30~14:00 15:00~17:00、洒水、冲洗时间:4:00~7:30 8:30~11:30(夏季作业时间) 12:30~14:30 15:30~17:30(冬季作业时间) 12:30~14:00 15:00~17:00、果皮箱清洗:8:30~11:30 12:30~14:30 15:30~17:30(果皮箱清洗按以上时间进行人工和机械相结合清洗。)人行道冲洗:4:00~6:00 20:30~22:00、备 注:夏季19:00~21:00为重点路段洒水除尘时间。(3)考核标准3.1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3.1.1清扫保洁道路必须达到如下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人行道、路面、路沿石、边沟、店面余坪(除人行道之外的部分)、树穴、绿化带等整洁,无积灰,路面基本见本色;道路设施底部无散乱垃圾和明显尘土;果皮箱干净整洁,无积灰;人行道干净整洁,无明显灰尘;相对的店面与店面之间、围墙与围墙之间应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砖头、石头、树叶、树枝、废弃物;路段上的石头砖瓦、垃圾堆、破旧家俱、建筑垃圾、废弃土、滴洒漏应及时组织清理。路沿石边及人行道、树穴杂草应及时清理;垃圾要倒入指 定地点(垃圾转运站),不准随意倾倒,不得任意焚烧。辖区清扫保洁范围内与居委会、小区物业、单位等有交叉争议的地方、垃圾池(点)、无主垃圾,乙方必须自行解决。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管理人必须主动管理所承包片区的道路清扫保洁质量。3.1.2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保洁等级:路面废弃物道路级别:一级、果皮(片/1000 m2) ≤4、纸屑塑膜(片/1000 m2 ) ≤4、烟蒂(个/1000 m2 ) ≤4、痰迹(处/1000 m2 ) ≤4、污水(m2 /1000 m2 ) 无、其它(处/1000 m2 ) 无。一级道路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以上规定。但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项废弃物总数的50%。以上道路废弃物滞留道路时间不超过15分钟。3.2、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3.2.1凌晨或中午未进行人工一大扫一次处违约金10000元,机械作业车辆每日未按规定进行冲洗、清扫一次处违约金10000元;3.2.2清扫保洁不干净,路沿石边有明显尘土,每米处违约金20元;3.2.3漏段不扫,每米处违约金20元,发现保洁未延伸进巷口10米 ,每处每次处违约金500元;3.2.4洒水车洒水不到位、漏洒每米处违约金50元;3.2.5路沿石及围墙边等杂草未除,每米处违约金20元;3.2.6漏堆,每堆处违约金50元;3.2.7暴露垃圾,每处处违约金50元;垃圾池未清,每次处违约金30元;3.2.8石头、砖瓦、玻璃未捡拾,每处处违约金20元;3.2.9树穴未除草、落叶、废弃物未清、绿化带捡拾不干净,每处处违约金20元;3.2.10将垃圾倒(扫)入河内、下水道、 绿化带等,每次处违约金200元;3.2.11焚烧垃圾,每次处违约金500元;;3.2.12果皮箱不洁、未清掏不擦洗或未及时关门及垃圾收集后未将内桶安放回果皮箱内,每个处违约金50元。发现果皮箱遗失损坏不及时报告、维护的,每个处违约金50元;3.2.13不得在路段随意放置垃圾桶,如发现每个处违约金100元;3.2.14人行道每2天冲洗一次,未完成每次处违约金500元;3.2.15乙方应做好路面巡查工作,发现建筑材料滴、洒、漏,破旧家具,店面装修垃圾,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所产生的垃圾必须在15分钟内向甲方报告,并在半小时内进行处理,未报告的每次处违约金500元,若乙方在半小时内未组织人员进行清扫、清运则责令乙方及时整改,事后将处乙方违约金1000元;3.2.16乙方在路段进行应急作业时,应设置路障及安全警示标志,未设置路障及安全警示标志处违约金200元。3.2.17收集垃圾时未使用摇铃或吹哨示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元;3.3、 清扫保洁工具考核标准3.3.1作业人员在作业时间内每人必须配备作业工具(含大扫、小扫、铁锹、畚斗),发现一次缺少一件工具处违约金30元;3.3.2垃圾收集车辆必须按规定配备,每次发现缺少垃圾收集车辆处违约金1000元,机械作业车辆必须足额配备,每发现缺少一部处违约金10000元;3.3.3垃圾清运车辆必须在车身张贴反光条、保持车身干净整洁,无残留污物,每两天清洗一次,发现垃圾清运车辆未张贴反光条、未按规定清洗每次处违约金200元,发现机械作业车辆未按规定清洗每次处违约金500元;3.3.4清扫保洁工具和垃圾清运车不得随意摆(停)放,违反一次处违约金50元,机械作业车辆使用后,应停回承包公司停车场,不得随意停放,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0元;3.3.5环卫作业车辆在路面作业期间,发生故障需要现场维修的,应设置路障及安全警示标志,未设置路障及安全警示标志处违约金200元。3.3.6环卫作业车辆按指 定地段指 定时间作业,不得将非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弃土混装,环卫作业车辆车厢必须密闭,车身不能悬挂物品,违反以上规定一次处违约金200元;3.3.7洒水车经过红绿灯时,必须关闭水阀开关,以免喷洒行人,违反规定每次处违约金200元。3.3.8环卫作业车辆作业期间应打开提示音和警示灯,若未打开发现一次则处违约金100元;洒水车在停留加水期间及扫路车在排放废水期间应熄火并打开警示灯,若未熄火和未打开警示灯发现一次则处违约金100元;3.4、出勤考核标准及违约规定3.4.1作业人员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及坐岗,发现每人次处违约金50元;3.4.2垃圾收集人员未按规定出勤收集作业,一次处违约金500元;超范围作业,工作时间内拉私活,每人(辆)次处违约金500元。3.4.3环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工作制服上岗,发现未按规定穿戴制服,每人次处违约金30元;3.4.4同一地点、同一违约项目(如果皮箱门未关、内桶未归位、损坏未报、建筑、装修垃圾、废弃物、滴洒漏未清等)超过1天未处理,每处每次处管理不到位违约金100元。3.4.5承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管理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准时参加发包人召开的业务学习和各项会议,未参加的一次处违约金200元,迟到的一次处违约金50元;3.4.6承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管理人必须准时参加甲方组织的道路督查工作,未参加的一次处违约金500元,迟到的一次处违约金200元;3.4.7路段发生突发情况,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处理不及时处违约金200元;3.4.8承包公司必须配备三部以上管理督查考核车辆,每天参与考核,缺少一次处违约金200元;3.4.9承包期内路段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机械车辆驾驶员若有变动应提前书面申报给招标人备案,发现人员变动未申报每人次处违约金200元。3.4.10机械作业车辆由乙方装配GPS监控系统,乙方每周一向甲方提交本周机械作业车辆的作业路段、路线、作业时间,并严格按照路线进行作业,未出勤作业每次处违约金1000元,未按作业路段、路线、作业时间作业每次处违约金200元,若环卫车辆驾驶员人为恶意破坏、拆除GPS监控系统或干扰GPS监控系统正常作业,一经查实开除处理,并处违约金500元;3.4.11乙方的机械车辆驾驶员及垃圾收集车驾驶员应遵守相关交通法规,服从交管人员指挥,文明驾驶。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若乙方的机械车辆驾驶员及垃圾收集车驾驶员被交警部门吊销驾驶证的,将一律给予开除处理;3.4.12清扫车作业速度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洒水车作业速度不得超过12公里/小时,若发现驾驶员超速行驶,每次处违约金200元;3.4.13洒水车雨天在车场备勤,若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出车作业;3.5、其它违约规定:3.5.1乙方因拖欠工资被投诉到劳动部门,经查实的,甲方有权扣乙方拖欠工资相等金额的违约金。压低克扣工人工资,每人次处违约金5000元。若增补最低工资标准时,增补金额应及时发放给环卫工人。若未按规定补给环卫工人,每人次处违约金5000元。环卫工人工资及福利(含高温补贴等费用)必须从银行入账,每月提供银行入账凭证及花名册报镇政府查验备案,未提供不予支付当月承包费;3.5.2环卫作业人员必须文明作业,讲究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环卫工人形象。若被领导批评、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相关部门通报或在重大活动中不服从甲方分配而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查实处违约金5000元;3.5.3若发现路段作业人员乱收费现象,经查实每人次处违约金1000元。3、奖惩规定严格按照《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督查考核。每月统计汇总承包公司的考核情况,具体评定标准如下表:违约金额(元/月):0—50000元、评定等级:优秀、10%预留考核基金支付比例:100%;违约金额(元/月):50001—100000元、评定等级:良好、10%预留考核基金支付比例:95%;违约金额(元/月):100001—150000元、评定等级:合格、10%预留考核基金支付比例:85%;违约金额(元/月):150001—200000元、评定等级:基本合格、10%预留考核基金支付比例:70%;违约金额(元/月):200001元以上、评定等级:不合格、10%预留考核基金支付比例:50%。(1)10%预留考核基金按半年考核结算一次,支付金额按当月考核评定等级的支付比例确定。(2)承包公司若在一年内表现均为合格且五次被评为优秀,可推荐参加当年省 级评优评先(若有);(3)若在一年内表现均为合格且四次被评为优秀,可推荐参加当年市 级评优评先(若有);(4)若在一年内表现均为合格且三次被评为优秀,可推荐参加当年县级评优评先(若有);(5)若在一年内表现三次不合格,或有罢工等重大影响事件被媒体曝光,被县领导通报批评,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上,将终止承包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清退出环卫作业队伍。(6)第一个月为过渡期不列入考核。(二)背街小巷(含居民区)清扫保洁1、考核管理制度(1)成立路段清扫保洁质量专职考核小组,实行日查、周查、月查,每月公布检查情况制度。根据承包单位完成的质量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实行责、权、利统一。(2)三级考核制度。各街道(镇)每日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小组专职管理人员对日常的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进行考核,每月考评和不定期抽查。(3)考核实行责任到人制度。作业人员的清扫保洁质量不能达到卫生质量标准的,由两名以上(含两名)考核人员签名认定即可进行约束管理,并及时责令整改。(4)考核小组对清扫保洁质量必须认真进行考核,做到实事求是,不得随意处理,要严肃考评纪律,清政廉洁,不搞私人关系,公平合理。(5)垃圾收集车应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和规定配足(机动车辆须有合格证、行驶证),驾驶员须有有效证件,车辆车厢须印有乙方公司名 称和路段名 称及编号,车厢两边及后面应粘贴反光安全胶条。(6)第一个月为过渡期不列入考核。2、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1)凌晨未进行一大扫一次交违约金1000元;(2)清扫保洁不干净,路沿石边有明显尘土,每米交违约金10元;(3)漏段不扫,每米交违约金10元;(4)石头、砖瓦、玻璃未捡,每块交违约金5元;(5)漏堆,每堆交违约金10元;(6)路沿石及围墙边等杂草未除,每米交违约金5元;(7)树穴未除草,每个交违约金10元;(8)树穴废弃物未清,每处交违约金10元;(9)暴露垃圾,每交违约金20元;垃圾池未清,每次交违约金30元;(10)将垃圾倒(扫)入河内、下水道、 绿化带、垃圾池等,每次交违约金200元;(11)焚烧垃圾,每次每堆交违约金200元;(12)果皮箱不洁、未清掏不擦洗或未及时关门加盖及垃圾收集后为将内桶安放回果皮箱内,每个交违约金20元。发现果皮箱遗失损坏不及时报告的,每个交违约金20元;(13)作业时间内承包公司应做好路面整洁巡查工作,各路段若遇突发情况,如建设材料滴、洒、漏,破旧家具,店面装修垃圾,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所产生的垃圾等,承包公司应设置路障安全警示标志,必须在半小时内组织人员进行清扫、清运,若承包公司在半小时内未组织人员进行清扫、清运则责令承包公司及时整改或由发包人组织人员清扫、清运,该项费用由承包公司承担,事后发包人将交违约金500元,未设置路障安全警示标志交违约金200元;(14)收集垃圾时未使用摇铃示意,发现一次交违约金20元;(15)作业车辆按指 定地段指定时间作业,不得将非生活垃圾混装、垃圾清运车辆车厢必须覆盖,违反以上规定一次交违约金100元; 未出勤收集作业一次交违约金300元。(16)垃圾收集人员、车辆不得超范围作业,工作时间内不得拉私活、串岗,违反规定每人(辆)次交违约金200元。3、清扫保洁工具考核标准(1)环卫作业车辆必须按规定配备,每次发现缺少一部交违约金500元。(2)作业人员在作业时间内每人必须配备作业工具(含大扫、小扫、铁锹、畚斗),发现一次缺少一件工具交违约金50元。(3)清扫保洁工具和垃圾车必须保持用后整洁,无残留污物,不得随意摆(停)放,违反一次交违约金50元。(4)垃圾清运车未带摇铃交违约金30元。4、出勤考核标准及违约规定(1)承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管理人(一个委托管理人只能接受一个承包公司的授权委托,重复授权的无效)必须准时参加发包人召开的业务学习和各项会议,未参加的一次交违约金100元,迟到的一次交违约金30元。(2)承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管理人(一个委托管理人只能接受一个承包公司的授权委托,重复授权的无效)必须每天准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道路督查工作,未参加的一次交违约金200元,迟到的一次交违约金50元。(3)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路段需配备的人数、车辆、时间巡回保洁作业,若缺少人员则每人次交违约金100元;上班迟到、早退、脱岗及坐岗不得超过15分钟,发现每人次交违约金30元;(4)环卫作业车辆按照甲方规定的作业时间进行作业,未出勤作业每次交违约金500元,未按规定作业次数进行作业的,每次交违约金100元。(5)环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工作制服上岗,发现未按规定穿戴制服,每人次交违约金30元。5、其它违约规定:(1)乙方因拖欠工资被投诉到劳动部门,经查实的,甲方有权扣乙方拖欠工资相等金额的违约金。压低克扣工人工资,每人次交违约金1000元。若增补最低工资标准时,增补金额应及时增补到一 线环卫工人。若未按规定补给环卫工人,每人次交违约金1000元。(2)环卫作业人员必须文明作业,讲究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环卫工人形象。若被领导批评、媒体曝光或在重大活动中不服从分配而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查实交违约金1000元;(3)若发现路段作业人员乱收费现象,每人次交违约金200元。(三)河道保洁1、整治要求1、承包方必须配备充足的管理及工作人员,所有人员应熟悉水性),打捞员应统一着装 (工作服统一标识),并配统一救生服。2、承包方必须配备清捞处置设备,河段明显位置应设置“保护河道环境”宣传牌,宣传牌上必须有标志名 称及河段清捞负责人及举报电话。3、承包方应及时打捞河道内垃圾,每天对河段进行巡查管理,禁止居民及其他人员往河道内乱倒垃圾。4、承包方每天应组织人员对河漂垃圾进行清理清运,并将打捞的河漂垃圾集中堆放在垃圾地内,然后统一运输垃圾中转站,不得排放下游、不得就地填埋或焚烧.5、承包方要及时对打捞河面上课浮的动物尸体并当天实施无害化处理。6、东门闸拦截点的河面垃圾打捞实行全日保洁,无拦截点的河段,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拦截点,垃圾平均宽度不得超过1米。7、承包人必须完善河道保洁管理制度及档案记录。 2、考核要求(1)由古田镇综合执法大队、古田镇村建站负责上杭县古田镇集镇及旅游线路、河道等保洁区域清扫保洁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监督、管理和考核,对承包人履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管,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2)承包人未按要求履行保洁责任的,由采购人负责承包人退回已拨付款项。(3)承包人应及时处置病死动物尸体,督查检查中发现2小时内未进行处置又无人在现场清理的,扣除当月保洁费用10%。(4)除特殊情况(发洪水、大面积水葫芦爆发等)外,要对所管河段实行全日的保洁,保持各河段河面整洁. 发现所辖区河道存在暴露垃圾一次,扣除该河段河道保洁经费200 元;河道中滞留垃圾(垃圾袋、弃土、枝干等),每天应清除打捞,发现未治理干净的,按现场情况扣除保洁费用50一200 元。加有特殊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5、汛期漂浮垃圾应在洪水过后三日内靖理、打捞、处置完毕,逾期未清理的,发现一次扣除该标段保洁费用100 -500元.6、发现拦裁打捞点将漂浮垃圾排放或倾倒到下游的,没发现一次扣除该标段保洁费用100一500 元。打捞的垃圾没有及时运至垃圾中转站、乡镇垃圾处理场或垃圾发电厂就地填埕或焚烧的,每发现一次扫除该河段保洁费用100一 500元。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2.78l、中标供应商完成一个月保洁作业后,于次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向采购人提供在采购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并缴纳上月违约金(即经采购人派人不定期巡、核查后,发现中标供应商未履行或违反协议所作的扣款或罚款)后,采购人于次月 2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承包费用。 2、中标供应商应统一开具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税务发票,清扫、保洁和清运垃圾各项不得分开开具税务发票。3、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需缴纳的税款原则上均须向项目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4、其他支付其次说明同本期支付说明一致。
2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3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4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5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6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7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8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9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10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11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12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13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14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15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16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17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18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19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20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21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22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23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24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25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26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27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28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29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30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31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32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33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34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352.78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362.7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提交合同价2.5%的履约保证金,并保证其在合同期内有效,即金额为贰拾玖万壹仟零陆拾元整(¥291060)。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进行总承包服务,承包年限3年(服务期限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若是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处置项目资产,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其中乙方违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情形:10.1.1乙方提供的清扫保洁等服务在合同期期间不能达到考核标准,在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综合评分中,连续5个月在合格以下的。10.1.2经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审核,乙方未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所附设施、设备及车辆投资投入计划表进行投入的,以至于影响服务效果的;10.1.3在上杭县创建省 级(国家级)卫生城市及文明城市的过程中,乙方因没有积极配合或服务质量不高,导致上杭县在购买服务内容涉及的环节丢分而未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评审的。10.1.4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10.2若是因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政府方(或其指 定单位)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万;若由于各监管单位(监管单位)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政府方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给与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方、乙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4.2工资标准应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而提高,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5.5.1为了项目更好的持续开展,乙方在项目运营地设立项目子公司, 负责该项目运营和项目的结算,在古田税务部门纳税并开具专用发票,并由其具体负责本合同的履行。承包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履行本合同进行监督指导,并对子公司或分公司履行本合同承担责任。15.5.2甲乙双方确认以下为住址为所有文书的送达地址,甲方:上杭县古田镇;乙方: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有变动地址,应于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未通知,造成送达文书无法签收退回的,视为已送达。15.5.3备注:纸质版合同已于2018年9月5日签订,最终以纸质版合同为准。

甲方:上杭县古田镇人民政府乙方: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杭县古田镇八甲村古田路52-1号住所:福建省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张桂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联系方法:189*****855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龙岩新罗支行
账号:账号:171*****010*******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20日2018年1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扫保洁 区域 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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