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中心运营平台建设中标结果
本项目(项目编号:YZCG2018Z015)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
期限
项目单位
代理机构
中标供应商
中标金额
主要中标标的
评标专家名单
黟县融媒体中心运营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45日历天
名称:黟县广播电视台
地址:黟县宏村大道114号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
名称: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管2号楼1107室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方式:****-*******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8000元
名称:合肥福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大学园A座302、304室
*******元
名称:黟县融媒体中心运营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品牌:松下
规格型号:广播级高清摄像机AJ-PX298MC
数量:1批
单价:*******元
程荣来
贾磊
程正剑
李 勤
王惠玉
项目类别
货物类
标的基本情况
黟县融媒体中心运营平台建设采购项目,包含直播设备、融媒体系统设备、融合汇聚系统、融合生产系统、融合发布、指挥调度平台以及相关的技术支持、配合服务等。
中标供应商业绩
合同名称:东至县广播电视台融媒体及非编媒资网络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其他
1、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2018年11月30日;
2、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1日;
3、本中标公告期限为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4日;
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07室,联系电话:****-*******;
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标签: 运营 媒体
招标 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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