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河源支队新建公寓住房环境评估咨询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河源支队新建公寓住房环境评估咨询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河源支队新建公寓住房环境评估咨询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河源支队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8年12月23日21:0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3日成交日期2018年12月21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1.苏新泉 2.曾智锋 3.杨敏
总成交金额¥1.496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河源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大同路与文明路交汇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0762—*******-****7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兴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4层B-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先生****-*******

  广东兴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河源支队的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河源支队新建公寓住房环境评估咨询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DXDN201812XJ00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DXDN201812XJ00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河源支队新建公寓住房环境评估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河源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大同路与文明路交汇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0762—*******-****7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兴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4层B-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先生****-*******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GDXDN201812XJ00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3日

成交日期:2018年12月21日

总成交金额:1.496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成交金额(万元)
1河源市建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二路南华怡集团红星东路安置区三区北一排西一幢西起第十七卡三楼1.496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收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1.苏新泉 2.曾智锋 3.杨敏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投标人的报价已包含该项目编制和审批(含专家论证和评审)全过程的费用,如编制或审批过程发生额外费用(即合同价以外的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5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

3、验收要求

由采购单位组织,按广东省有关规定的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4、售后服务

项目期内,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出的措施及要求落实,并确保成效达标。

5、付款方式

河源市环保局备案审核通过并出具报告后一次性支付。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地址及规模

项目位于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文明路17号武警支队售房区内,规划用地面积东西长24米,南北宽45米,面积1080平方米。该土地权属支队,位于河源市中心地段,用地东面为支队机关行政区,南面为文明路,西面临红星路,北面为售房区住房,场地平整,交通便利。

2、建筑规模

新建公寓房1栋,总建筑面积3619.2平方米,占地面积310.8平方米,新建公寓房共13层,共48套住房,标准层层高2.8米,净高不低于2.4米。

********7">3.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1、根据有关规定及规程编制本项目环境评估报告,报告书中内容应包括并不少于以下内容:

1.1 项目开发建设规划分析;

1.2 区域现状调查与评价;

1.3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

1.4 环境承载力分析;

1.5 清洁生产与企业准入;

1.6 项目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合理性论证;

1.7 公众参与;

1.8 环境保护对策与影响减缓措施。

2、编制要求:

2.1 编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技术规范以及环境保护标准。

2.2投标人应按项目需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及设备保证项目进度要求,按照进度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成果

2.3投标人人应确保按投标文件中所述人员投入计划、协调和服务计划开展本项目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拟提交的成果包括:

3.1 环境影响报告登记表(送审稿),印刷版份数以业主要求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服务项目 环境评估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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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兴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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