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上饶、宜春、赣州销售场所装修工程超额部分结果公示

[省本级]上饶、宜春、赣州销售场所装修工程超额部分结果公示

[2018-12-24]


结果公示

2017年5月16日,我中心对上饶、宜春(文体路188号)、赣州销售场所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编号JXSX2017-G756),中标单位为金昌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229.876187万元。现三处销售场所的装修工程已全部完成,并从江西省财政厅评审中心,分别抽取了江西省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以上三处销售场所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及结算审核,出具了结算评审报告。经审核,以上三处销售场所装修费用合计284.987521万元,共超出中标金额55.111334万元,超额23.97%。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本级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13〕18号)的精神,“考虑到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签证和施工方案设计重复等不可预测性,工程造价调价10%(含10%)以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执行;调整10%以上,30%以下(含30%)应经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工程造价超过30%以上的必须重新申请招标采购。工程造价调整,必须报送追加采购计划,经省财政厅批复后,方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违反以上规定的,财政部门不予支付超过工程项目招标汇总标价以上工程项目资金。”

同时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评审办法》(赣财办〔2018〕111号)的精神,“预、决算评审范围:使用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包括调整和追加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施工(含政府采购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均应纳入预、决算评审范围。”该装修工程合同价在400万元以下,不需要由省财政厅评审中心再复核。

因此,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我中心对上饶、宜春(文体路188号)、赣州销售场所装修工程超额部分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编号:赣购2018B********1)确定“金昌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费用为55.111334万元。

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名称:江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付芳薇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96号华龙国际大厦25楼


附件下载:
赣州装修评审报告.pdf
附件下载:
宜春销售场所装修评审报告.pdf
附件下载:
********-c89a-422e-8705-def8f7f0d7b5&appUrlFlag=jxztb" title="中标通知书.PDF">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上饶销售场所装修评审报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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