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社会福利中心室外工程一期(道路、挡土墙、路灯、电气、弱电等)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福鼎市社会福利中心室外工程一期(道路、挡土墙、路灯、电气、弱电等)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社会福利中心室外工程一期(道路、挡土墙、路灯、电气、弱电等)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鼎发改审批【2015】10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鼎市民政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填方3724.07m3,道路4622.66m2、挡土墙工程、路灯、电气、弱电管线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包含水泥稳定碎(砾)石、沥青混凝土等道路工程;挡土墙工程;电缆安装等室外电气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可承担建筑工程的施工: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本项目为民用建筑工程配套的道路设施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中型规模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5~25层,建筑物高度15~100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列金100144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7日 00:00:00至2018年12月11日 23:59:59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07及以上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2月18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2月1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民政局
地址:福鼎市,邮编:3552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富阳路192号401室,邮编:355200
电子邮箱:/
电话:152*****880,传真:/
联系人:周文波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
联系电话:********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福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2018年12月19日09时00分在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开标大厅)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鼎市民政局
联 系 人:张先生电话: ****-*******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福鼎市社会福利中心室外工程一期(道路、挡土墙、路灯、电气、弱电等)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中标人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福建拓展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林小永注册编号:闽********9254
技术负责人:曾韩件
中标金额:叁佰贰拾万零肆仟陆佰壹拾捌元整(¥*******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卢圣勇(组长)、廖宝钗、纪相文、周伏敬、林建国;
5、废标情况:
福建省顺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26点“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做废标处理。
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新海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鑫阳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24点,“在2018年12月19日 09:00:00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做废标处理。
6、公示期间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3日;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福鼎市住建局
招标人:福鼎市民政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
中标结果公示
福鼎市社会福利中心室外工程一期(道路、挡土墙、路灯、电气、弱电等)工程(招标编号:E****************001)已于2018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开标, 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福鼎市社会福利中心室外工程一期(道路、挡土墙、路灯、电气、弱电等)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人及项目负责人
中标人:福建拓展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林小永 注册编号:闽********9254
项目技术负责人:曾韩件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贰拾万零肆仟陆佰壹拾捌元整(¥*******元);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成员:卢圣勇(组长)、廖宝钗、纪相文、周伏敬、林建国 。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废标情况:
福建省顺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26点“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做废标处理。
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新海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鑫阳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24点,“在2018年12月19日 09:00:00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做废标处理。
4、公示期: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01月03日,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福鼎市住建局
招标人:福鼎市民政局
地址:福鼎市,邮编:355200
电话: ****-*******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富阳路192号401室,邮编:355200
电话: 15259325880
联系人: 周先生
日期: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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