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24日18:11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11月30日 | 中标日期 | 2018年12月24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陈春莺、沈洁梅、杨惠英、杨慧婷、陈艺坤(招标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上街镇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萍/ ****-********、********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师范大学的委托,就“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ZB-G-2018-33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ZB-G-2018-333
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萍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上街镇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 ****-********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快递
2、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为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园快递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快递中心”)硬件设施建设及日常检测、仓储、配送等运营服务招标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萍/ ****-********、********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1月30日
中标日期:2018年12月24日
总中标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联系地址 | 承诺投入资金 (万元) |
1 | 福建腾云宝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618桔园洲工业园20号楼1层东侧 | 18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24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2480元整。
评审专家名单:
陈春莺、沈洁梅、杨惠英、杨慧婷、陈艺坤(招标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运营期限承诺投入资金
(万元)
1-1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项目600平方米主站建设、200平方米分站改造、4组智能快件箱配备等硬件设施等5年180
服务要求:快递中心经营活动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严格落实国家提出的寄递业“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个100%措施;实施快递安全进校园“集中安检、集中运输、集中投递”管理模式;严禁枪支、管制刀具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违禁快递物品进入校园;依法保护师生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发生损件、丢件等情况,由福建腾云宝有限公司先行赔付;主动维护快递中心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及环境卫生。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中科富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被授权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均未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属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3.2条款阐明的第(6)条款、第(7)条款的情况,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快递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均未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3.8条款“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在符合性检查中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的规定,属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3.2条款阐明的第(13)条款的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中科富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荣添速递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双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腾云宝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中标日期:2018年12月24日(招标编号:FJGC-ZB-G-2018-333)
3、公示期:自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18年12月2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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