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配式构件生产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配式构件生产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
建筑装配式构件生产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配式构件生产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
建筑装配式构件生产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建筑装配式构件生产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以遂开发改【2017】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宁裕城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遂宁裕城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开发改【2017】9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02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招标方式: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西片区新材料产业园,纵二路东侧。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期占地面积80亩,建筑面积******.41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综合楼、宿舍楼、堆场等,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水、排水、供电等设施;购置预制构件的生产线、混凝土搅拌站、钢筋加工设备、天车、试验检测、天然气蒸汽锅炉等设备。
2.4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40日历天,施工2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独立法人资格;
(2)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
(3)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5)省外设计单位须提供《四川省省外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入川从事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入川从事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6)省外施工单位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8)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类似工程符合本项目的规模、性质和技术要求,其中规模应不低于1.5亿元);
(9)其他要求:省外施工企业及设计企业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必须为入川备案证所登记在册人员,提供四川省建设厅的官网查询截图。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它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由招标人在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查验,查验结果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公示期间由招标人组织、会同相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企业资质和业绩、企业荣誉证明资料、项目管理机构成员的相关证件,并由企业签署不变更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承诺书等资料,考察合格且公示期满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将项目班子成员资格证提供给项目业主,并按程序递交履约保证金及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合同。如审查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废除中标候选人第一名资格,并按顺位原则对其他中标候选人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按程序签订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snjsjy.com)。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8日0:00时至2018年12月2日23:59 时,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njsjy.com),凭注册帐号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2 月18 日10 时00分,地点为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遂州北路169号市政务中心七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遂宁裕城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船山区卧龙山公园左侧 | 地 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陈浩然 | 联 系 人: | 李先生 |
电 话: | 0825-******* | 电 话: | 028-******** |
传 真: | 0825-******* | 传 真: | 028-********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联系电话:0825-*******,传真号码:0825-*******
!--EndFragment-->!--EndFragment-->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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